洛阳城西的空场上,霜气还没散尽,云州军的残兵们就像被寒霜打蔫的庄稼,密密麻麻地跪在地上。他们大多没戴头盔,散乱的头发上结着冰碴,粗布军服被炮火熏得焦黑,不少人的裤腿还在淌血,混着泥水在地上积成小小的血洼。最显眼的是他们的手——冻裂的口子像一道道鲜红的蛛网,有的还沾着凝固的血痂,那是握刀时被冻硬的刀柄磨出来的。
曹林踩着满地的碎冰走过去,玄色披风在寒风里扫过残兵们的膝盖。他没带亲兵,只身后跟着个捧着账册的小吏。残兵们低着头,不敢看他,有几个胆小的还在发抖,大概是想起昨天战场上的爆炸声,以为等待自己的是刀斧。
“抬起头来。”曹林的声音不高,却穿透了寒风,落在每个人耳中。
残兵们犹豫着抬头,露出一张张蜡黄消瘦的脸。有满脸褶皱的老兵,有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少年,还有个缺了只耳朵的汉子,大概是被流弹削掉的,伤口用破布胡乱缠着,渗出血迹。他们的眼睛里大多是麻木,偶尔闪过一丝恐惧,像群受惊的羔羊。
曹林的目光扫过他们冻裂的手,停在最前面那个少年兵身上。那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个子还没长成,手却比常人的粗砺,冻裂的口子更深,大概是常年握枪磨的。他怀里紧紧揣着什么,身体抖得像筛糠。
“你们以前,是为赵承煜卖命?”曹林开口,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残兵们没人应声,只有那少年兵怀里的东西“咚”地掉在地上,滚出个干瘪的窝头——大概是他藏着的最后一点吃的。他慌忙去捡,手却抖得抓不住,窝头滚到曹林脚边,沾了层厚厚的泥。
“吃的?”曹林弯腰捡起窝头,手指捏了捏,硬得像块石头,还带着股霉味。他想起云州军的军饷——赵承煜为了扩军,早就把粮饷克扣到了骨头里,这些士兵怕是连半饱都吃不上。
“以前你们为藩王卖命,”曹林把窝头放回少年兵怀里,目光扫过全场,“他给你们什么?发霉的粮食?露风的破衣?还是打完仗就被丢在路边等死?”
人群里起了点骚动,有个瘸腿老兵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被旁边的人拽了拽袖子,终究没敢出声。
曹林继续说:“现在你们要是愿意跟着我,我不敢说让你们当大官,但有三样东西管够——热饭、棉衣、治病的药。”他顿了顿,指着西边的粮仓,“打仗也只打坏人,像赵承煜这种克扣军饷、纵容烧杀的,像京城那个弑兄夺位的新帝,才是咱们要打的。普通百姓,一分一毫都不能动。”
这话像颗石子投进冰湖,残兵们的眼睛里终于有了点活气。有人偷偷互相使眼色,有人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显然是被“热饭”“棉衣”这两个词勾动了心思。
“真……真的给棉衣?”最前面的少年兵突然开口,声音细得像蚊子叫,说完又赶紧低下头,怕是说错了话。
曹林看了他一眼,这孩子的军服袖口磨破了,露出的手腕冻得通红,指节处还有冻疮。他对身后的小吏点了点头:“去,把库房里新到的棉衣抱十捆来。”
小吏应声跑开,空场上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寒风呼啸的声音。残兵们都抬起头,望着粮仓的方向,眼睛里闪着难以置信的光——棉衣,那是他们从入秋就盼着的东西,赵承煜的军需官总说“下个月发”,却直到冬天过了一半,连块碎布都没见着。
没等多久,小吏就带着四个民夫,抱来十捆新棉衣。棉衣用粗布缝制,里面絮着厚厚的棉花,捆得整整齐齐,还冒着新布特有的气息。民夫们把棉衣放在地上,解开绳子,露出里面青灰色的衣面,针脚细密,一看就结实耐穿。
“每人先领一件,穿上试试。”曹林指着棉衣,“大小不合适的,库房里还有,尽管去换。”
残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敢动。那瘸腿老兵犹豫着往前挪了挪,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像是怕这棉衣是画在纸上的饼,一摸就没了。
“拿着。”曹林拿起一件棉衣,走到少年兵面前,递给他,“穿上暖和暖和。”
少年兵的脸“唰”地红了,双手在裤子上蹭了又蹭,才小心翼翼地接过棉衣。棉衣沉甸甸的,带着阳光晒过的温度,他哆嗦着往身上套,袖子太长,遮住了手,他却咧开嘴笑了,露出两排冻得发紫的牙。
有了第一个,剩下的人就放开了。残兵们涌上去,抓起棉衣往身上穿,粗布摩擦的窸窣声里,夹杂着压抑的抽气声——有人穿上棉衣后,突然蹲在地上哭了,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暖和。那瘸腿老兵穿上棉衣,把冻裂的手缩进袖子里,对着曹林重重磕了个头,额头撞在冰地上,发出闷响。
“将军!俺跟着您干!”老兵的声音带着哭腔,“赵承煜那狗东西,去年冬天让俺们光着膀子守城,冻僵的弟兄拉出去埋了半亩地!您给件棉衣,比他给的金银都实在!”
“俺也跟着您!”“将军收留俺吧!”附和声像潮水般涌来,残兵们纷纷磕头,冰地上响起一片“咚咚”的声响。
曹林让他们起来,又让人抬来十桶热粥。粥里混着小米和豆子,熬得稠稠的,冒着热气,香气飘得老远。民夫们给每人发了个粗瓷碗,残兵们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有人烫得直吐舌头,却舍不得放下。
那少年兵喝着粥,眼泪掉在碗里,溅起小小的涟漪。他放下碗,从怀里掏出个用布包着的东西,走到曹林面前,双手捧着递过来:“将军,这个给您。”
是块半旧的玉佩,玉质粗糙,上面刻着个歪歪扭扭的“勇”字。“这是俺爹给俺的,说戴着能保命。”少年兵红着眼圈,“俺没爹了,跟着您,这玉佩给您……俺不怕死,就想有口饱饭吃。”
曹林没接玉佩,拍了拍他的头:“自己留着。跟着我,不用靠玉佩保命,靠手里的枪,靠心里的理。”他对小吏说,“登记一下,愿意留下的编为民兵,先去澡堂洗个澡,换上新衣服,粮仓那边管饭;想回家的,领三斗米、两匹布,再给点盘缠,让他们走。”
登记的时候,小吏发现大多数人都愿意留下。那瘸腿老兵叫王二柱,以前是农户,被赵承煜抓了壮丁;缺耳朵的汉子叫李铁蛋,原是铁匠,军器营正好缺人;连那少年兵也报了名,说自己叫狗剩,想跟着学打枪。
傍晚时,换了新棉衣的残兵们排着队去澡堂,青灰色的棉衣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像一片整齐的庄稼。他们走在洛阳城的街上,百姓们不再躲着,有个老婆婆还端着筐红薯,往他们手里塞,笑着说:“穿暖点,才有力气打坏人。”
曹林站在粮仓的台阶上,看着这一幕。秦先生走过来,手里拿着登记册:“一共收了八百三十七人,不少是好手,有几个还会修火炮。”
“修火炮的分到孙二那里,”曹林点头,“农户出身的去后勤,管粮草。告诉他们,明天开始训练,工钱按断云军的标准发,不打折扣。”
秦先生笑了:“您这招‘棉衣收人心’,比打十场胜仗都管用。”
曹林望着那些穿着新棉衣的背影,他们正围着粥桶说笑,脸上的麻木被笑容取代,像解冻的土地。他想起自己刚起兵时,弟兄们也是这样,不过是为了一口饱饭、一件暖衣。所谓的天下,说到底,就是让这些冻裂了手的人,能穿上件棉衣;让这些啃着霉窝头的人,能喝上碗热粥。
风还在吹,但空场上的残兵们不再发抖。他们知道,从穿上这件棉衣开始,日子真的不一样了。而曹林也知道,这些曾经为藩王卖命的人,终将成为他手里最坚实的力量——因为他们懂得,能给他们棉衣和热饭的人,才值得他们去守护。
暮色渐浓,粮仓的灯亮了起来,映着那些青灰色的棉衣,像一片温暖的云,落在洛阳城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