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霓虹灯光透过百叶窗,在林默公寓的地板上切割出斑驳的光带。他拧开台灯,暖黄色的光线照亮了桌面上摊开的设计图纸——这是他搬入“滨江公寓”的第三周,作为刚入职的建筑设计师,低廉的租金让他无暇顾及这栋九十年代老楼里弥漫的潮湿霉味。
凌晨三点,键盘敲击声戛然而止。林默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冰箱突然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像是有人从内部扣动了门锁。他起身查看,冰箱门虚掩着,冷藏室里的矿泉水瓶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在灯光下反射出诡异的光。
“大概是压缩机坏了。”他喃喃自语,重新关紧冰箱门。走廊里突然传来拖沓的脚步声,像是有人穿着湿鞋在行走,“啪嗒……啪嗒……”,声音停在他的房门外,伴随着粗重的喘息声。
林默的心猛地一沉。他屏住呼吸,透过猫眼看去——门外空无一人,只有走廊尽头的声控灯在忽明忽暗地闪烁,墙壁上似乎有深色的液体在缓缓流淌,像被水洇湿的墨痕。
第二天清晨,林默在电梯里遇到了住在对门的女人。她穿着熨帖的职业套装,手里牵着一只金毛犬,却戴着一副深色墨镜,即使在昏暗的电梯里也未曾摘下。“新邻居?”她的声音沙哑干涩,带着一种金属摩擦般的质感。
“嗯,我叫林默,住302。”他注意到女人的左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边缘渗出暗红色的血迹。
女人没有回应,只是在电梯门打开时,回头看了他一眼。墨镜镜片反射出林默的脸,以及他身后电梯壁上突然浮现的、用指甲划出的一行小字:“她在看你。”
林默猛地回头,电梯壁光洁如新。当他再转回来时,女人和狗已经消失在走廊尽头,只留下一股若有若无的消毒水气味。
下午,林默去物业报修冰箱。接待他的老保安王伯眯着眼睛,看着他递来的房号登记本,突然手指一顿:“302?你确定要租那间?”
“有什么问题吗?”林默皱眉。
王伯叹了口气,从抽屉里翻出一份泛黄的剪报:“三年前,住你那屋的女孩跳楼了。据说她总在半夜看到镜子里有张陌生的脸,后来就……”剪报上的照片模糊不清,只能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站在阳台上,背景是滨江公寓的外墙。
林默的后背渗出一层冷汗。他想起昨晚冰箱的异响和门外的脚步声,还有那个戴墨镜的女人。“对门的住户呢?她好像……”
“李蔓?”王伯的眼神变得诡异,“她搬来半年了,很少出门,那只狗倒是每天凌晨四点准时出去遛弯。哦对了,”他凑近林默,压低声音,“她以前是法医,听说辞职前接手过一个碎尸案,凶手到现在都没抓到。”
晚上十点,林默在电脑上搜索三年前的跳楼案。新闻报道语焉不详,只提到女孩因“严重心理障碍”自杀,但评论区有一条匿名留言:“不是自杀!她死前说看到了‘那个东西’,在冰箱里……”
就在这时,冰箱又发出“咔哒”声。林默鼓起勇气打开冷藏室——矿泉水瓶整齐排列,但最里面的隔板上,赫然放着一颗剥了皮的苹果,果肉已经氧化成深褐色,果核被啃噬得异常整齐,像是被某种尖锐的牙齿咬过。
他明明记得早上清空了冰箱。林默感到一阵眩晕,视线扫过客厅的落地窗——玻璃上不知何时贴了一张便签,上面用红色马克笔写着:“帮我找钥匙。”
窗外的霓虹灯光在便签上跳动,将“钥匙”两个字染成滴血的颜色。他颤抖着撕下便签,背面是一个模糊的地址:“滨江路27号,地下室。”
凌晨四点,林默被一阵急促的狗叫声惊醒。他走到窗边,看见李蔓牵着金毛犬站在公寓楼下,墨镜在夜色中反射着冷光。金毛犬对着302室的窗户狂吠不止,前爪不停地刨着地面,像是在挖掘什么。
突然,金毛犬挣脱了牵引绳,冲向公寓大门。林默听见楼梯间传来杂乱的奔跑声,以及李蔓沙哑的呼喊:“回来!别去!”
他冲到门口,打开一条缝隙——金毛犬正扒在302室的门板上,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李蔓追了上来,手里拿着一根电击棒,狠狠戳在狗身上。金毛犬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抽搐,而它刚才扒过的门板上,露出了几道深深的抓痕,里面隐隐透出暗红色。
“它吓到你了。”李蔓站起身,墨镜滑下一丝缝隙,林默瞥见她红肿的眼眶和眼角狰狞的疤痕,“这狗不听话。”
她拖着奄奄一息的狗离开时,林默注意到她脚边掉落了一个金属物件——是一枚钥匙,形状奇特,像是某个老旧保险箱的钥匙。他悄悄捡起,钥匙柄上刻着细小的字母:“Lm”。
林默的心猛地一跳。他的名字缩写就是Lm。他回到屋里,将钥匙放在台灯下——钥匙尖部沾着微量的白色粉末,像是……石膏粉。
他想起王伯说李蔓曾是法医,想起那起未破的碎尸案,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海中成型。他打开电脑,搜索“滨江路27号”,跳出的信息让他浑身冰凉——那是一家废弃的石膏厂,三年前发生过工人意外死亡事件,死者被卷入石膏搅拌机,尸骨无存。
而死者的名字,叫刘梅,缩写也是Lm。
窗外开始下雨,雨点敲打着玻璃,像是有人在外面用指甲轻叩。林默握紧那枚钥匙,决定去一趟石膏厂地下室。他必须弄清楚,李蔓、刘梅,还有那个“东西”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石膏厂的铁门锈迹斑斑,被一把巨大的铜锁锁住。林默用那枚钥匙尝试了一下,锁芯竟然“咔哒”一声转动了。地下室里弥漫着石膏粉和铁锈的气味,他打开手机手电筒,光柱照亮了堆积如山的石膏模具,每个模具上都刻着编号,从001到100。
在角落的17号模具前,林默停下了脚步。模具表面有新鲜的刮痕,像是被利器划过。他伸手触摸,模具缝隙里掉出一张折叠的纸条,上面是刘梅跳楼前的日记:
“7月15日,李蔓说找到了‘它’,在石膏厂地下室。她说那东西能让人复活,但需要祭品……”
“7月20日,我看到李蔓把一只猫放进模具里,第二天猫变成了石膏像,但眼睛是活的……”
“7月25日,李蔓说下一个祭品是我,因为我的名字和‘它’有缘……”
日记的最后一页沾满了暗红色的污渍,字迹变得扭曲:“救命!它在模具里看着我!眼睛是石膏做的,却会眨动……”
林默的手机突然震动,是李蔓发来的信息:“你在哪里?快回来,‘它’醒了。”
他猛地回头,看见地下室入口站着一个人影,手里牵着那只金毛犬——狗的眼睛变成了白色石膏,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李蔓摘下墨镜,脸上的疤痕在手电筒光下像条扭曲的蜈蚣:“我就知道你会来,刘梅的钥匙只认同名的人。”
“你杀了刘梅!”林默后退,撞到了17号模具。
“不,是‘它’杀了她。”李蔓走近,手里把玩着一支注射器,“三年前我解剖碎尸案的尸体时,发现死者胃里有石膏粉和奇怪的虫卵。我追踪到石膏厂,发现了这个——”
她敲了敲17号模具:“‘塑形者’,一种寄生在石膏里的远古生物,能把宿主变成石膏像,再用宿主的dNA复制出新的身体。刘梅想毁掉它,结果被反杀。”
金毛犬突然低吼着扑来,林默侧身躲过,注射器扎进了模具里。“嗤”的一声,模具表面渗出黑色的液体,像是某种生物的血液。
“糟了!”李蔓脸色大变,“你激活了它!快跑!”
地下室的天花板开始掉落石膏粉,堆积的模具纷纷裂开,里面钻出一个个没有脸的石膏人,眼睛部位是两个黑洞,正发出“咔哒咔哒”的咀嚼声。
林默跟着李蔓冲向出口,身后的石膏人越聚越多。金毛犬被石膏人抓住,瞬间被裹成一个石膏球,眼睛部位的黑洞里透出幽幽绿光。
“它们需要宿主的名字作为‘模板’!”李蔓边跑边喊,“刘梅的日记里写了,同名的人最容易被选中!”
他们躲进一间废弃的办公室,李蔓从抽屉里翻出一把消防斧:“当年工人就是用这个自卫的。”她的手腕还在渗血,纱布已经被染红。
“你的伤……”林默问。
“昨天‘它’从冰箱里爬出来抓的。”李蔓苦笑,“我把刘梅的骨灰放在冰箱里,想镇住‘它’,没想到……”
办公室的门被撞得咚咚作响,石膏人的手指从门缝里伸进来,指甲刮擦着金属门板,发出刺耳的声音。林默环顾四周,发现墙上挂着一张旧地图,标注着石膏厂的通风系统。
“我们可以从通风管道出去!”他指着地图上的标记。
两人合力撬开通风口,里面漆黑一片,弥漫着灰尘。李蔓先爬了进去,林默紧随其后。爬行过程中,他听到头顶传来“沙沙”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石膏板上移动。
突然,李蔓发出一声尖叫,身体被猛地向后拽去。林默回头,看见一只覆盖着石膏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踝,那只手的指甲是锋利的石膏尖刺,正深深嵌入她的皮肉。
“快走!别管我!”李蔓用消防斧砍向那只手,石膏碎片四溅,但更多的手从通风口的缝隙里伸出来,将她拖向黑暗。
林默咬着牙继续向前爬,直到从另一个通风口掉落在厂区的草地上。身后的石膏厂传来剧烈的爆炸声,火光冲天,将夜空染成血色。他知道,李蔓用最后的力气引爆了煤气罐,与“塑形者”同归于尽了。
回到公寓时,天已经蒙蒙亮。302室的门大开着,屋内一片狼藉。冰箱门敞开着,冷藏室里整齐地摆放着六个石膏苹果,每个苹果的果核处都嵌着一枚牙齿,正是林默昨晚丢失的保持器。
墙壁上用鲜血写着一行字:“你的名字,我记住了。”
林默感到一阵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他跌跌撞撞地冲出公寓,在小区门口遇到了王伯。老保安看着他苍白的脸色,递给他一杯热水:“昨晚石膏厂爆炸了,听说死了好几个人。”
“李蔓她……”林默声音颤抖。
“法医来验尸了,”王伯叹了口气,“说她手腕上的伤口不是狗咬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的爪子抓的,而且……”他顿了顿,眼神复杂,“她家里的冰箱里,发现了六个人的牙齿,编号从001到006。”
林默猛地想起地下室的模具编号,还有李蔓说的“用宿主dNA复制身体”。难道那些石膏人,都是被“塑形者”复制的受害者?而他的名字,因为和刘梅缩写相同,成了下一个目标?
他拿出那枚钥匙,钥匙柄上的“Lm”正在渗出黑色的液体,像是活物的血液。手机突然响起,是陌生号码发来的彩信——照片里是他的卧室,床上躺着一个石膏做的“林默”,眼睛部位的黑洞里贴着一张便签,上面写着:“欢迎回家。”
林默抬头看向自己的公寓窗户,302室的窗帘被风吹起,露出里面那个石膏人形的轮廓,它正站在窗边,手里拿着一把钥匙,钥匙柄上的字母在晨光中闪烁着诡异的光。
他突然明白,“塑形者”从来不在冰箱里,它在每一个同名者的身体里,在每一把刻着“Lm”的钥匙里,在每一个霓虹闪烁的都市阴影里,等待着下一个被选中的人。
而这一次,轮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