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放亮,林逍和虎子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倒头就睡。连续两夜的埋伏让两人眼底都带着青黑,直到日头过了正午,阳光透过窗纸照在脸上,林逍才缓缓睁开眼。院子里传来熟悉的劈柴声,不用想也知道是林父——今天是林父轮休的日子,特意来坐镇养殖场,让他们安心补觉。
“醒了就赶紧起来吃点东西,你娘炖了鸡汤。”林父的声音从堂屋传来,带着老猎人特有的沉稳。林逍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起身穿好衣服,刚走到堂屋就闻到浓郁的鸡汤香味。虎子也醒了,正坐在桌边啃着馒头,看到林逍进来,含糊不清地说:“哥,叔熬的鸡汤真鲜,快尝尝。”
林父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搪瓷缸,喝着浓茶,眼神扫过两人:“昨晚没等到?”林逍点点头,舀了一碗鸡汤:“半夜看到一道黑影闪过,没敢靠近就跑了。那畜生警惕性太高,咱们埋伏的地方怕是被它察觉到了。”
“不是怕是,是肯定被发现了。”林父放下搪瓷缸,语气笃定,“你们前两天选的埋伏点离诱饵太近,又带着猎狗守了两夜,人和狗的气味早就在那片林子扎了根。猞猁这东西鼻子比狗还灵,十里地外就能闻见生人味,怎么可能敢靠近?”
虎子放下馒头,急声问:“叔,那可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这么耗着吧?”林父笑了笑,指了指门外:“放心,我早有准备。今天上午我牵了三只成年母狍子,在你们之前埋伏的老榆树和柞树丛附近转了大半天,让它们拉了屎撒了尿,把你们的气味全盖了。这畜生饿了两天,昨晚又没吃到东西,今晚肯定忍不住要出来,要么吃那挂着的残骸,要么就会偷袭棚里的小狍子。”
林逍眼睛一亮,他知道父亲的手段——老辈猎人最懂如何利用动物的习性掩盖踪迹。“还是爹考虑得周全!那我们今晚换个埋伏点?”“不仅要换点,还要换法子。”林父站起身,从墙角拿起一把小锄头,“跟我去养殖场,我教你们怎么弄。”
三人赶到养殖场时,沈歌正给最后一只受伤的狍子换药。看到林父带着两人过来,连忙迎上来:“叔,您来了。受伤的狍子恢复得不错,就是小狍子们还是有点怕,不敢出来活动。”林父点点头:“等解决了那只猞猁,过两天就好了。”
林父带着两人走到养殖场西侧,指着下风口一排乱石堆:“就选在这。这里离东南角的诱饵有三十多米,正好在射击范围内,而且是下风口,咱们的气味不会飘到诱饵那边。”他蹲下身,用锄头扒开地面的浮土,“挖个半人深的坑,铺上干草,再盖层树枝和落叶,只留两个观察口,猞猁就算在树上也看不到你们。”
“我还准备了这个。”林父从布包里掏出一个布袋,里面装着褐色的颗粒,散发着一股腥臊味,“这是兔子粪,气味重,撒在坑边和观察口周围,能彻底掩盖人的气味。猞猁对食草动物的粪便不敏感,只会以为是兔子窝。”
林逍和虎子立刻动手,按照林父的吩咐挖坑。两人没有挖同一个坑,而是在乱石堆两侧相距五米的位置各挖了一个半人深的坑,呈犄角之势——这样既能同时覆盖诱饵区域的射击角度,又能互相照应。每个坑长一米二,宽八十厘米,深六十厘米,趴在里面刚好能露出脑袋和持枪的手臂。挖好后,沈歌送来干草,两人分别铺在各自坑底,林父则在两个坑边都撒上兔子粪,又用树枝和落叶把坑顶盖住,只在面向诱饵的方向留了个拳头大的观察口。“记住,晚上趴在里面别动,呼吸要轻,就算有虫子爬身上也别赶,一动就可能暴露。”林父反复叮嘱,从布包里掏出一把手电筒揣进怀里,“猎狗我来带着,拴在棚屋后面,让它们别出声,等你们枪响了再放它们出来。这手电关键时刻照一下,能晃瞎畜生的眼。”
一切准备妥当,已是傍晚时分。沈歌和林母把晚饭送到养殖场,几人简单吃了点。林父把56半和三八大盖检查了一遍,给两人各装了两排子弹:“猞猁动作快,一枪未必能致命,一定要补枪,别给它反扑的机会。你们呈犄角之势,林逍打左,虎子打右,瞄准了再开枪,别慌。实在不行就开手电晃它,我带着黑子从侧面包抄。”
天色渐渐暗下来,星光开始在天空中闪烁。林逍和虎子钻进埋伏坑,趴在干草上,透过观察口盯着东南角的诱饵。坑外的兔子粪气味很浓,正好掩盖了两人身上的汗味。晚风从下风口吹来,带着草木的清香和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那是狍子残骸散发的味道,像一根无形的绳子,牵引着暗处的猎手。
“哥,你说叔这法子管用吗?”虎子压低声音,气息轻得像一缕烟。林逍盯着诱饵的方向,轻声回应:“放心,我爹打猎几十年,从来没失过手。你记住,等它扑到诱饵上撕咬的时候再开枪,那时候它注意力全在肉上,反应最慢。”他调整了一下姿势,把56半架在观察口边缘,枪口对准诱饵下方的空地——那里是猞猁落地撕咬的最佳位置。
夜色越来越浓,天空格外晴朗,没有一丝云彩,皎洁的月光洒下来,把养殖场照得如同白昼,连挂在松树上的狍子残骸都看得清清楚楚。棚屋里的狍子早已安静下来,只有偶尔传来的倒嚼声。林逍的眼睛紧紧盯着观察口,时间久了,眼睛有些发酸,他轻轻眨了眨眼,不敢有丝毫松懈。
十点、十一点、十二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养殖场里静得可怕,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猫头鹰叫声。虎子趴在旁边,呼吸渐渐变得均匀,显然是有些犯困了,林逍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他一下,虎子立刻精神起来,揉了揉眼睛,重新握紧了三八大盖。
凌晨一点多,突然,围栏外的杂树林里传来一阵轻微的“窸窸窣窣”声,像是有东西在拨开树枝。林逍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轻轻碰了碰虎子的胳膊,两人同时屏住呼吸,眼睛死死盯着观察口。声音越来越近,先是树枝晃动的影子,然后是一道灰色的身影出现在围栏边的老松树上——正是那只猞猁!
猞猁蹲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身体紧贴着树干,灰褐色的皮毛和树皮的颜色几乎融为一体,若不是月光照在它身上,根本无法发现。它琥珀色的瞳孔在夜色中闪着冰冷的光,警惕地扫视着整个养殖场,尤其是之前两人埋伏的方向。过了足足十分钟,它才缓缓移动身体,从这根树枝跳到那根树枝,一点点靠近悬挂着狍子残骸的松树。
到了距离诱饵十米远的树枝上,猞猁停下脚步,再次观察了五分钟,确认没有异常后,才轻轻一跃,落在悬挂着残骸的树枝上。它的动作轻得像一片叶子,树枝只是微微晃动了一下。它用鼻子嗅了嗅残骸,又抬头看了看四周,终于放松了警惕,张开嘴,朝着残骸扑了上去,锋利的牙齿瞬间咬住了狍子肉。
“就是现在!”林逍在心里默念,深吸一口气,手指扣住扳机,瞄准了猞猁的前胸。虎子也同时举起三八大盖,对准了猞猁的侧面。“砰!砰!”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在寂静的夜晚格外刺耳。林逍只觉得枪口猛地一震,由于猞猁撕咬时身体在晃动,子弹打偏了,正好命中它的左耳;虎子的枪法更稳一些,子弹打在了猞猁的右肩。
“嗷——”猞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吃痛地松开嘴,从树枝上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它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右肩的伤口血流不止,刚一迈步就踉跄了一下。它抬头看了看旁边的松树,想要跃起上树逃生——这是猞猁遇到危险时的本能反应。可这次,由于肩膀和耳朵都受了伤,它的动作比平时迟缓了许多,跃起的高度也矮了不少,爪子刚碰到树干,就滑了下来。
“补枪!”林逍大喊一声,立刻从埋伏坑里爬起来,举着56半冲了过去,对着猞猁连续扣动扳机。“砰!砰!砰!”三枪连续命中猞猁的前胸和腹部,鲜血瞬间染红了它灰褐色的皮毛。猞猁发出一声最后的哀嚎,身体剧烈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林逍却没有立刻上前,依旧举着枪,手指还扣在扳机上——他清楚地记得父亲说过,野兽临死前的反扑最是凶狠,就算中了数枪,也可能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伤人。他慢慢靠近,绕到猞猁的侧面,仔细观察了足足半分钟,确认它的胸口不再起伏,眼睛也失去了光泽,才松了口气,放下枪。
“搞定了!”虎子也跑了过来,兴奋地踹了猞猁一脚,“这畜生终于死了!看它还敢不敢来祸害咱们的狍子!”林逍瞪了他一眼:“别乱踹,小心它没死透。”他蹲下身,用砍刀的刀背碰了碰猞猁的身体,确认彻底没了动静,才对虎子说:“拿刀子来,剥皮!动作快点,别让血腥味引来其他野兽。”
虎子立刻从背上解下砍刀,刚要动手,就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和狗叫声。“是我。”林父的声音传来,他牵着黑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盏马灯。马灯的光芒照亮了地上的猞猁,林父蹲下身看了看,感慨道:“这畜生是真聪明,躲了咱们三天,可惜还是玩不过猎人。”
“爹,您怎么来了?”林逍问道。“听到枪响就知道你们得手了,牵着黑子过来看看,万一有漏网之鱼也能帮衬一把。”林父拍了拍黑子的头,黑子对着猞猁的尸体低吼了几声,像是在宣泄之前的敌意。“这皮子虽然枪眼多了点,但多数在上半身,下半身完好,鞣制好了还是能卖不少钱。”林父指着猞猁的尸体说,“剥皮的时候小心点,别把皮子割破了。”
林逍和虎子按照林父教的方法,先从猞猁的后腿处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一点点把皮子和肉分离开。猞猁的皮很厚实,上面还带着短而密的绒毛,摸起来很顺滑。两人小心翼翼地操作着,生怕割破皮子,林父则在一旁指挥,时不时递过工具。半个多小时后,一张完整的猞猁皮终于剥了下来,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几个枪眼,但整体还算完好。
“把肉也带上,回去炖着吃,猞猁肉虽然粗糙,但也是野味。”林父说道。虎子把猞猁皮铺在地上,用干草擦了擦上面的血迹,然后卷起来扛在肩上,林逍则提着猞猁的尸体,三人牵着黑子往家走。月光下,三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养殖场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回到家,林母已经醒了,听到动静连忙开门:“怎么样?得手了吗?”“娘,搞定了!”虎子兴奋地把猞猁皮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您看这皮子,多厚实!”林母凑过来一看,笑着说:“好东西!明天鞣制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林逍和虎子去洗漱了一番,换上干净的衣服。林母则去厨房烧水,准备处理猞猁肉。林父坐在堂屋,看着桌上的猞猁皮,对林逍说:“明天鞣制皮子的时候,用碱水多泡几遍,把血迹洗干净,再用硝石鞣制,这样皮子才会柔软耐用。”林逍点点头:“知道了爹,我明天一早就弄。”
躺在床上,林逍却没有丝毫睡意。他想起虎子住的那间老房子,虽然去年翻修过,但墙壁还是有些漏风,屋顶的瓦片也该换了。虎子跟着他一起办养殖场,拿的份子钱一直比自己少,说是自己年纪小,应该多拿点。林逍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这次猞猁皮卖了钱,正好给虎子建新房——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
第二天一早,林逍就起了床,按照林父教的方法鞣制猞猁皮。他先把皮子泡在碱水里,泡了两个小时,然后用刷子把上面的血迹和油污刷干净,再把硝石磨成粉,均匀地撒在皮子的内侧,反复揉搓,让硝石粉充分渗透到皮子里。虎子也过来帮忙,两人一边揉搓皮子,一边聊着建新房的事。“哥,建新房得不少钱,我自己有钱,不用你出钱。”虎子说道。
“跟我还客气什么?”林逍拍了拍他的肩膀,“养殖场能有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这猞猁皮卖了钱,就当我给你的建房补贴,必须收下!”虎子眼眶一热,想说什么,却被林逍打断了:“别说了,就这么定了。等卖了皮子,咱们就去镇上找瓦匠,选个好日子动工。”
接下来的三天,林逍每天都要给猞猁皮翻晒、揉搓,确保皮子鞣制得柔软有光泽。第三天下午,猞猁皮终于鞣制好了,呈深褐色,上面的绒毛依旧整齐厚实,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几个枪眼,但下半身完好无损,算得上是张上等好皮。林逍把皮子卷成紧实的圆筒,用粗麻绳捆好,外层再裹上一块不起眼的粗麻布,对虎子说:“我明天骑我那辆长江750去县城,找猴子领路去黑市。这东西金贵,明面上不敢交易,得晚上去。”
第四天一早,林逍推着院子里的长江750摩托车出门。这是他作为民兵副团长的配备,车身军绿色的漆色虽有些磨损,但发动机运转依旧强劲,在村里是人人羡慕的装备。他把裹着猞猁皮的麻布卷绑在摩托车侧架上,又从墙上挂着的武装带里取下54手枪——这也是民兵副团长的标配武器,他熟练地检查了弹夹,别在腰上,外面套着件宽松的粗布褂子刚好遮住。一切准备就绪,林逍跨上摩托车,“突突突”的发动机声打破了村子的宁静,朝着县城方向驶去。
赶到县城时刚过晌午,林逍没有绕路,直接骑着摩托车拐进猴子家所在的胡同。猴子本名叫侯三,是县城里有名的“活络人”,专做牵线搭桥的生意,林逍之前打猎得到的一些普通皮毛,都是通过他换成票据或现金的。看到林逍骑着重机过来,猴子连忙从院子里迎出来,压低声音说:“林逍兄弟,你可来了!那东西带来了?”林逍点点头,把摩托车直接停在院子角落,跟着猴子进了屋。“这东西太扎眼,明面上没人敢收,得等晚上黑市开了再去。”猴子给林逍倒了杯茶,“黑市在城南的废弃窑厂,是谢秉义那伙人组织的。谢秉义是县城里的盲流子头,手底下有十几个小弟,还有把仿制的五四,你可得小心点。”
林逍喝了口茶,沉声道:“我知道他。上次我来县城换粮票,见过他一次。”他顿了顿,又说:“晚上你不用跟我去,我自己去就行。你告诉我具体位置,还有黑市的规矩。”猴子连忙说:“规矩倒是没什么,就是别大张旗鼓,交易时尽量低调,万一遇到联防队查房,就往窑厂后面的地道跑。我给你画个路线图,从后门进最安全。”说着,猴子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几笔就画好了路线。林逍收好路线图,在猴子家歇了一下午,傍晚时分,他找了块黑布蒙住下半张脸,只露出眼睛,又把裹着猞猁皮的麻布卷重新捆了捆,确保只露出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在外面——这样既显眼又不张扬,遇到情况能随时抱起就跑。
天黑透之后,林逍从猴子家院子里推出长江750,按照猴子给的路线图往城南废弃窑厂赶。他没有直接开到大门口,而是把摩托车停在窑厂后门百米外的胡同口——这里有阴影遮挡,不容易被察觉。步行绕到后门时,果然没看到看守,他猫着腰溜了进去。窑厂里面别有洞天,原本烧砖的窑洞被改造成了一个个小摊位,有人在卖粮食,有人在卖布料,还有人在卖走私的手表和收音机,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和汗味。林逍找了个靠近角落的位置蹲下,把麻布卷放在身边,故意把那截猞猁尾巴露在外面,然后低着头,假装整理衣服,实则用余光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没多大会儿,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人群纷纷让开一条路。林逍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走了过来,约莫三十多岁,留着寸头,脸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疤,身后跟着三个小弟,个个身材高大,手里都揣着家伙。正是谢秉义!林逍立刻低下头,把脸埋得更深了。谢秉义在各个摊位前逛着,眼神锐利如鹰,显然是在巡视自己的地盘。当他走到林逍身边时,目光突然停在了麻布卷露出的那截尾巴上,脚步顿了下来。“这是什么东西?”谢秉义的声音沙哑,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林逍没有抬头,轻声说:“好东西。”谢秉义蹲下身,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那截猞猁尾巴上的绒毛——绒毛浓密顺滑,手感极佳,他立刻就知道这绝不是普通的狐皮或狼皮。“抬起头来。”谢秉义说道。林逍慢慢抬起头,黑布遮住了他的口鼻,只露出一双冷静的眼睛。谢秉义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没有再追问,而是问道:“多少钱?”
林逍依旧保持着冷静,缓缓开口:“两千。”这个价格一出口,旁边几个偷偷观察的摊主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要知道,在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块,两千块钱简直是天文数字。谢秉义的眉头皱了皱,手指在尾巴上轻轻摩挲着,没有立刻说话。他身后的一个小弟忍不住了,厉声喝道:“你抢钱呢?一张皮子要两千?”林逍没有理会那个小弟,只是看着谢秉义,眼神里没有丝毫慌乱。谢秉义瞪了那个小弟一眼,小弟立刻闭上了嘴。“这价格太高了。”谢秉义缓缓说道,“我知道这是猞猁皮,品相确实不错,但我刚才摸了摸,尾巴根这里的绒毛有点乱,想必是有枪眼吧?有枪眼的皮子,价值就要打折扣了。”
林逍心里暗暗佩服谢秉义的眼力,嘴上却不松口:“谢老板好眼力。不过这皮子虽然有几个枪眼,但都在上半身,下半身完好无损,而且绒毛厚实,鞣制得也到位,拿到手里就能做件皮袄。两千块钱,不算贵。”谢秉义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跟我来旁边屋子详谈吧,这里人多眼杂,不方便。”林逍没有犹豫,抱起麻布卷就跟了上去。他知道谢秉义不敢在黑市里面动手——这里人多口杂,一旦出事,联防队很快就会过来,谢秉义不会冒这个险。更重要的是,他腰里的54手枪是正规配备,底气十足,刚才谢秉义扫过他腰际时那瞬间的停顿,他看得一清二楚。
跟着谢秉义绕了足足十分钟,穿过几条狭窄的胡同,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土屋前。谢秉义推开门,示意林逍进去。屋里很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墙角堆着一些杂物。谢秉义关上门,从怀里掏出一盒烟,递给林逍一支:“现在可以把东西拿出来看看了吧?”林逍点点头,解开麻绳,掀开粗麻布,把猞猁皮铺在了桌子上。灯光下,猞猁皮的深褐色绒毛泛着柔和的光泽,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四个明显的枪眼,但确实如林逍所说,下半身完好无损,整体品相依旧上乘。谢秉义蹲下身,仔细看了看枪眼的位置,又用手摸了摸皮子的厚度,感慨道:“好皮子啊!能打到这么大的猞猁,兄弟你也是个有本事的人。”
“谢老板过奖了。”林逍说道,“东西你也看了,两千块钱,一分不少。”谢秉义站起身,靠在桌子上,吐出一口烟圈:“兄弟,实话说,这皮子要是没枪眼,两千块我眼睛都不眨一下。但这四个枪眼太明显了,做皮袄的时候要费不少功夫修补,而且修补后也影响美观。我给你个实价,一千五。”林逍心里盘算了一下——一千五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原本以为能卖一千二就不错了。但他知道,讨价还价不能轻易松口,不然会让对方觉得自己亏了。“一千五太少了。”林逍摇了摇头,“谢老板,我打这只猞猁的时候,跟它对峙了三天,差点丢了性命。这皮子不仅是张皮子,更是我拿命换来的。这样吧,一千五,再加两张手表票。”
手表票在当时算是稀罕物,一张能换块普通的上海牌手表,值个五六十块,两张加起来也有百十来块。谢秉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屋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门外的三个小弟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轻轻推开门一条缝,露出警惕的眼神。谢秉义沉思了片刻,突然笑了起来:“好!就按你说的办!一千五,加两张手表票!”他说着,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拿出一沓钱和两张折叠好的票证,放在桌子上:“你数数,一千五,都是崭新的票子。这两张是上海牌手表的票,全国通用。”
林逍走上前,数了数钱——一千五百块,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又拿起手表票看了看,确实是正规的票证,上面盖着清晰的公章。他把钱和票证揣进怀里,又把猞猁皮重新裹好,递给谢秉义:“合作愉快。”谢秉义接过皮子,笑着说:“合作愉快。以后有好东西,还可以来找我,保证给你公道价。”林逍没有多说,转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他故意挺了挺腰,让谢秉义更清楚地看到他腰里的凸起——他要让谢秉义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林逍离开小土屋后,没有直接去取摩托车,而是在县城里绕起了圈子。他走的都是狭窄的胡同和偏僻的小路,时不时停下来,假装系鞋带,用余光观察身后是否有人跟踪。足足绕了半个小时,确认身后没有尾巴后,他才朝着猴子家的方向走去。此时已经是深夜,猴子家的院子里一片漆黑,林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把摩托车推进院子停好,简单跟猴子打了个招呼,就骑着车朝着村子的方向驶去。
林逍走后,屋里的三个小弟立刻围了上来。其中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弟说道:“义哥,这小子肯定是个乡下猎户,手里拿着这么多钱,咱们不如……”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意思是黑吃黑。另外两个小弟也纷纷附和:“对啊义哥,这小子蒙着脸,就算杀了他也没人知道。一千五啊,还有两张手表票,够咱们快活好一阵子了!”谢秉义脸色一沉,狠狠瞪了黄发小弟一眼:“你们懂个屁!”他指着桌子上的猞猁皮,“能单独打死这么大的猞猁,还敢一个人来黑市交易,这小子能是普通人?刚才他站在门口的时候,你们没看到他腰里的东西?夏天穿的这么薄,那凸起的形状,分明是把正宗的五四手枪!咱们手里的仿制货跟人家的真家伙比,就是烧火棍!能配到这种枪的,十有八九是吃公家饭的,搞不好是民兵或者联防队的,咱们惹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