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便是为不入平民户籍的贱民、奴仆等,统称贱籍。”
贱民皆不被列入黄册,没有政治权力,通常与主人家有严格的隶属关系,但也有与主人家没关系的,比如受人歧视的惰民、乐籍、官妓等。
依《大明律》规定,禁止庶民养奴婢,不限制官家蓄奴,但有严令,奴仆必须在官府登记在册。
贱籍除了奴婢、奴仆之外,还包括罪奴,即官员被抄家问斩之后,其妻子儿女被判为罪奴,或流放,或变卖。
只要入了贱籍,子孙后代都是贱籍,有人帮忙消籍除外。
“上天有好生之德,凡会被夺籍贬为贱籍者,待消罪之后可向地方衙门申请恢复民籍,地方衙门不得找借口搪塞拒绝办理。”
朱高燧接着道:“为了控制移民,防止流民出现,各地户籍不能随意变更,平民不得随意远游他府,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视为游民,则逮捕之。”
“这会将移民束缚在土地上,致使他们世代务农,有利于开垦农田、促进我赵国的农业发展,但却不利于我赵国工商之业的繁荣。”
“因此,孤参考朝廷旧制,准许军籍、民籍子弟通过科考入仕改为官籍,若平民与宗室联姻,也可申请更改户籍。若有民籍百姓想离开本府辖区去外地远游行商,需要到当地县衙开局路引,县衙不得推诿或找借口阻拦。”
“同理,若有平民子弟拜师学医,然后申请参加医药局的考核,各级官吏也不可阻拦。”
依《大明律》规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
按照《大明律》规定:“‘娼、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
即平民与盐商之类的民籍子弟皆可以参加科考,朱高燧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朝廷律法。
朱元璋曾言:“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
“孤打算在选拔官员方面,实行科举制,而在吸纳与转化土着为赵国国民方面,施行礼考制。”
朱高燧从赵国的户籍制开始铺垫,便是为了让李默等人理解他即将阐述的“东洲土着的科举制”即“礼考制”。
张溥听到“礼考”二字之后,恭声问道:“敢问大王,何为‘礼考’?”
“诸卿,孤设想的‘礼考制’其实就是汉家礼仪考核之制,乃是对国野制的革新,为的是‘化夷为夏’。”
朱高燧解释道:“礼考以说汉话、写汉字、用汉礼为主,加以对考试者即东洲土着祖先的考证,给其找一个华夏祖先之后,此土着才有资格成为我赵国国民。”
“通过礼考的东洲土着,将会登记为民籍,正式成为我皇明赵国人。或从商,或务工皆可。也可以继续进学,参加科考入仕做官,授予官籍。若被选从军,则授予军籍。”
简而言之,“礼考制”的本质其实是“具有朱高燧化夷为夏风格的改革版的国野制”。
张溥顿时赞道:“大王英明!此礼考之策甚妙!”
“敢问大王,哪些土着有资格参加礼考?”
李默沉默片刻,忽然提了一个问题。
朱高燧早就答案,直言道:“在孤眼中,凡是不会说汉话的土着皆为野人。”
“学会说汉话并通过防疫筛选,是东洲土着成为我皇明赵国子民的前提,学会说简单的汉话,行简单的几种华夏礼仪,通过防疫筛选,便有资格被我国民雇佣为家仆,或者受到我赵国大都督府的招募成为辅兵。”
“若土着与我国民签订为期五年的雇佣契约,期满后可到该县衙门填写礼考申请单,或由雇主替其上缴一笔钱财,助其提前申请礼考。”
“另外,土着出身的辅兵在服役三年期满后,可直接申请参加军中的礼考,合格者授予军籍,在此之后他们的子女也将成为我赵国的军户子弟。”
朱高燧说到这里,众人皆沉默以对,仔细揣摩其中内涵。
片刻后,钱巽寻思道:“大王,土着被禁止入城,便无法享有在城内进学、看病、经商、做工等我赵国子民才有的权力。而我皇明赵国辖区之外的广大森林荒野里也有土着,这些土着应该与各府县辖区内的土着区别对待。”
“右参政言之有理!”
陈子龙眼前一亮,起身向朱高燧行礼道:“大王,依臣之见,各府县辖区内的土着想要成为我皇明赵国的正式国民,可以不用替我国子民做五年工或者担任辅兵,只要能通过礼考就授予民籍!而未被我国纳入治下疆域的土着,想成为我子民,则需要替我国子民做五年工或者担任三年辅兵。”
张溥补充道:“大王,臣觉得土着想获得我皇明赵国之民籍,可以再增加四条捷径。”
“哦?哪四条捷径?”朱高燧倾斜上身,颇为好奇道。
张溥恭声道:“第一,生父为我国之民,那么该土着就不能叫土着了,其生来就该是我赵国之民。”
朱高燧闻言,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场景,即许多通过防疫筛选的土着女子倒贴也要嫁给赵国子民。
他当即笑道:“此捷径甚好!”
“第二,土着部落的酋长、首领,或土着村落的村长、长老,一旦表示愿意臣服我皇明赵国,接受大王的统治,便可免去礼考,得到大王的恩赐,授予官职,录入我皇明赵国的官籍。”
张溥接着道:“第三,为我皇明赵国立下大功的土着。”
陈子龙附和道:“如此一来,土着中的英杰皆成了我国子民!”
“正是此理!”
张溥点头道:“还有第四,准许会说汉话且通过防疫筛选的土着用钱粮向附近的府县衙门购买或换取我国民身份。至于用多少钱粮,还需参考当年的粮食或赋税收入来定。”
他提出的这四条捷径,相当于给那些仰慕华夏礼仪且善于钻营的土着提供的路子。
“好!好!好!此四条捷径极好!”
朱高燧略做思考,很快就明白了张溥的意思,忍不住赞道。
“大王,微臣以为,我们必须对那些获得民籍身份的土着旧俗加以修正。”
钱巽补充道:“对于原土着旧俗之中违反朝廷律令的要绝对禁止,没有违反律令的则准以延续。”
“同时要求他们严格遵从华夏礼仪,如束发、修坟祭祖等,否则以悖典忘祖之罪剥夺其民籍身份。”
“右参政所言不错,违反律令的土着旧俗是该禁绝。”
李默先说了一句赞成的话,然后不理解说道:“但土着既已成为我国子民,那便承认了华夏先民为其祖先的事实,当改以华夏后裔自居,行华夏礼仪,放弃旧俗才是正理!”
钱巽反问道:“齐鲁与荆楚之民各有习俗,难道齐鲁之民与荆楚之民,就不是华夏族裔么?”
他说到这里,向朱高燧行了一礼,郑重的说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大王乃堂堂亲王,应当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钱卿言之有理,但不良习俗绝对要禁止,比如吃人肉、剥头皮、切手指等恶习!”
朱高燧抬手示意钱巽免礼,然后环视四人说道:“既如此,那便由四位爱卿为孤起草《皇明赵国户籍律令》。”
“臣等谨遵大王谕令!”
李默等四人起身行礼,齐声道。
————
之所以说礼考制是“东洲土着的科举制”,是因为在赵国的特殊背景下,“礼考”扮演了和“科举”一模一样的核心角色,它是一套全新的、唯一的土着晋升通道。
对土着而言,礼考像科举一样打开了阶层流动的大门。
对朱高燧而言,礼考是将权力从部落酋长手中收归“赵国小朝廷”的集权工具。
而这一切,都包裹在“化夷为夏”的文化推广外衣之下。
首先,礼考制加速了土着社会阶层的流动。
礼考制通过考核汉话、汉字、汉礼及华夏祖先认证,为东洲土着提供了制度化的身份跃升路径。
通过考核者可登记民籍,获得赵国国民身份,享有从商、务工、进学、科考乃至从军的权利,其子女自动成为“国人”。
这与科举制打破门第限制、以考试选拔人才的逻辑高度一致。
礼考制设计了“四条捷径”(联姻、立功、归附、捐籍),加速土着精英融入主流社会。
这与科举制中“恩荫”“军功授爵”等补充机制异曲同工。
土着通过礼考可进一步参加科举入仕为官,甚至晋升为官籍,形成“野人→国人→官绅”的阶层跃迁链条,与科举制“寒门→士人→官僚”的流动模式本质相同。
其次,礼考制可以帮助朱高燧集权。
礼考制由赵国官府主导,通过户籍户贴、黄册与礼考资格绑定,将土着身份转化权集中赵国小朝廷,即土着必须通过赵国官方考核才能成为国人,部落酋长需要臣服赵国才能获得国籍,这与科举制由中央政府垄断官员选拔权的集权逻辑一致。
通过礼考的土着需要遵守华夏礼仪如束发、祭祖,违者剥夺国籍。
这确保了新晋国民的政治忠诚,类似科举制通过儒家思想培养忠君官僚的机制。
礼考制要求土着放弃不良旧俗,由赵国官府重新定义其祖先谱系即追溯华夏血统,瓦解了土着部落原有的文化认同与自治基础,这与科举制以儒家礼法取代地方习俗的集权效果相似。
最后,礼考制能够促进华夏文化在东洲的普及与传播。
礼考以“说汉话、写汉字、用汉礼”为核心内容,将文化认同作为获取赵国国籍的门槛。
通过者需持续遵守华夏礼仪如修坟祭祖,否则剥夺身份,这与科举以儒家经典为考试内容、强化文化认同的机制高度重合。
朱高燧下令设立“书院”推广华夏文化,类似科举制下的官学、书院体系。
对绝大多数的土着来说,他们需要进入赵国官府指定的书院学习才能通过礼考,形成“学习—考核—晋升”的闭环。
礼考要求土着“认祖归宗”,将其祖先重构为华夏后裔,通过文化符号的再定义实现身份认同转型,这与科举制以《春秋》《礼记》等经典塑造“华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一致。
朱高燧等于是把科举的“文化—政治”筛选逻辑从官僚选拔领域,移植到了族群身份重构领域,通过制度化的文化考核与身份认证,实现了土着阶层流动、集权强化与华夏文化扩散的三重目标,成为赵国“化夷为夏”的核心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