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港城的晨光刚刺破云层,联军营地的号角便已吹响 —— 那是召集各超凡小队参与 “邪神信徒追剿” 的信号,尖利的声响掠过布满弹痕的城墙,却没能让风暴之眼小队的帐篷有丝毫动静。帐篷内,雷恩?豪斯正用一支银制钢笔,在羊皮账本上一笔一划地核算着收益,笔尖划过纸面的 “沙沙” 声,比营地的号角更让人心安。
“三根精金,每根按 100 克算,每克一千金镑,合计 30 万金镑。扣除教会‘净化税’和渠道损耗,实际到账 28 万 8 千。” 雷恩的声音平静,却难掩眼底的微光,他指尖划过账本上的数字,“按之前的分配方案,我 4 万 ,威廉 4 万 ,刀疤 4万 ,月季 4万 ,百灵鸟 4 万 ,学者 4 万 ,教授四万,康拉德和塞拉菲娜各 一万…… 算上之前棉兰港的分红,我的收益现在有 8 万 3 千多金镑。”
帐篷里的众人闻言,反应各异。威廉?特纳正瘫在铺着兽皮的行军床上,手里把玩着一枚从鱼人督军身上扒下来的深海珍珠,闻言吹了声口哨:“8 万?‘鹰眼’你这都快能买下利物浦半条街的工厂了!不过追剿邪神信徒?算了吧!” 他猛地坐起身,皮靴在地上踩出清脆的声响,“热带丛林里全是蚂蟥和瘴气,上次在棉兰港的雨林边缘走了一圈,我靴子里都能倒出三只吸血虫!有这功夫,还不如跟着强盛号去广州逛逛,听说东方的酒比伦敦的威士忌烈十倍!”
维克多?斯通靠在帐篷角落,擦拭着他的长管左轮,闻言只是微微颔首 —— 对这位前军人而言,追剿那些躲在丛林里的残兵败将,远不如守住现有的金镑实在。罗莎?月季抱着银狐卡洛斯,指尖挠着狐狸的下巴,附和道:“就是!卡洛斯最怕湿热了,上次在新加坡的雨林里,它掉了好几撮毛!而且我听埃德加说,广州有好多好吃的,比陈二师傅做的川菜还多样!”
埃德加?斯诺推了推金丝眼镜,手里的笔记本上早已记下 “广州美食清单”:“根据联军情报,广州是大顺帝国的通商重港,以‘食’闻名,有‘食在广州’的说法,白切鸡、烧鹅、艇仔粥…… 都是特色。” 阿基米德学者则抱着胳膊,目光落在帐篷外停泊的强盛号巡洋舰,补充道:“去广州也好,能近距离观察大顺的超凡体系和工业水平,比在丛林里追剿杂兵有价值。”
没人反对 —— 毕竟对风暴之眼而言,金镑已经赚够,没必要再去热带丛林里受那份罪。当天下午,他们便登上了强盛号巡洋舰,随着联合舰队的尾流,朝着东方的广州港驶去。
一、珠江畔的东方仪仗
七天后的清晨,珠江口的雾气还未散尽,强盛号巡洋舰的了望塔便传来了欢呼 ——“看到广州港的牌楼了!” 雷恩站在舰桥,顺着了望员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江面上,几艘悬挂着玄底金边蟠龙旗的大顺舰船正缓缓驶来,正是之前在新加坡见过的 “镇海级” 铁甲舰,铸铁装甲上的蟠龙纹在晨光下泛着冷光,与西方舰船的钢铁齿轮形成鲜明对比。
靠近码头时,更浓郁的东方气息扑面而来。广州港的码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青石板路面上铺着一条从江边延伸至远处牌楼的朱红地毯,地毯两侧站着身穿明黄色号服的羽林军,手持长戟,戟尖镶嵌着黄铜虎头,每一个站姿都如同雕塑般规整。码头两侧的桅杆上,挂满了大红色的灯笼,灯笼上绣着 “欢迎” 二字,还有象征大顺的龙纹与祥云图案,在江风中轻轻摇曳。
最引人注目的,是码头中央那座高达十米的木制牌楼,牌楼顶端是歇山顶的设计,覆盖着绿色的琉璃瓦,檐角下悬挂着铜铃,风吹过便发出 “叮叮” 的清脆声响。牌楼正面刻着 “万国来朝” 四个鎏金大字,字体苍劲有力,两侧的立柱上则刻着一副对联:“珠江潮涌迎远客,粤海风清庆协和”,字里行间透着东方帝国的大气。
当强盛号的舷梯放下,一位身着深蓝色蟒袍的中年男子便带着一众官员迎了上来。他头戴黑色的翼善冠,冠上镶嵌着一颗鸽蛋大小的东珠,腰间系着明黄色的玉带,玉带上悬挂着一枚双鱼佩 —— 这便是大顺帝国的端王,负责接待联合舰队的最高官员。端王的面容温和,眼神却透着久居高位的沉稳,他身后的官员们则穿着各色补服,有绣着仙鹤的文官,也有绣着猛虎的武官,整齐地站成两列,目光恭敬却不失威仪。
“远道而来的诸位贵宾,一路辛苦。” 端王的声音浑厚,带着一丝南方口音,他微微拱手,行了一个标准的中式礼仪,“本王奉陛下之命,在此迎接各位。广州已备下薄茶与住处,还请诸位随本王移步。”
联军的代表们显然提前学习过中式礼仪,纷纷拱手回礼。雷恩跟在人群中,注意到端王身后的侍从正捧着一个红木托盘,托盘上放着几盏盖碗,碗身是淡雅的青花瓷,绘着缠枝莲纹。“这是广州特产的茶叶,刚用炭火煨过,可解舟车劳顿之乏。” 端王示意侍从献茶,雷恩接过盖碗,指尖触到温热的碗壁,掀开盖子便闻到一股醇厚的茶香,茶汤呈深红褐色,入口微苦,咽下后却有回甘,瞬间驱散了海上航行的疲惫。
从码头到驿馆的路上,雷恩更是感受到了大顺的繁华。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商铺,门面多是木质结构,挂着蓝底白字的招牌,有 “广源祥绸缎庄”“陈李济药房”“利口福茶居”,还有不少商铺门口挂着风干的腊肉、腊肠,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街上的行人穿着各色长衫、短褂,还有提着鸟笼的老人,背着竹篓的小贩,偶尔能看到骑着毛驴的书生,与利物浦的煤烟与蒸汽轰鸣截然不同,透着一种慢悠悠的市井烟火气。
二、瓷盏映佳肴,粤味动人心
当晚的晚宴,设在广州城内的 “粤海楼”—— 一座临珠江而建的中式楼阁。楼阁共有三层,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屋檐下悬挂着数十盏走马灯,灯上绘着 “八仙过海”“龙凤呈祥” 的图案,入夜后点亮,如同繁星落在江面。走进楼阁,迎面是一座巨大的屏风,屏风上用金线绣着 “百鸟朝凤” 图,凤凰的羽毛栩栩如生,周围的侍女们穿着青色的襦裙,端着托盘,步履轻盈,如同穿梭在画中的仙子。
晚宴的主厅设在二楼,厅中央摆着一张巨大的圆桌,桌面是用整块紫檀木打造,打磨得光滑如镜。桌子周围摆放着十二把梨花木椅,椅子的靠背上雕刻着龙纹,扶手处包裹着一层柔软的黑绒布。最让众人惊叹的,是桌上的餐具 —— 全套都是大顺的精品瓷器,碗碟是青花缠枝莲纹,盘底印着 “大顺乾隆年制” 的红款(注:此处按东方历史瓷器风格设定,贴合大顺帝国的中式背景),勺子和筷子则是用象牙打造,筷尾镶嵌着细小的翡翠。
“诸位贵宾,一路舟车劳顿,今晚备了些广州的家常小菜,不成敬意。” 端王笑着抬手,示意侍女上菜。话音刚落,第一道菜便端了上来 —— 白切鸡。瓷盘里的鸡皮呈金黄色,油亮光滑,如同琥珀般剔透,鸡肉则是雪白色,皮下还带着一层薄薄的油脂,却丝毫不显油腻。侍女还端来一小碟姜蓉蘸料,姜蓉里混着少许生抽和香油,香气扑鼻。
“这是广州的‘三黄鸡’,用清水慢煮,煮到八分熟便捞出,这样皮脆肉嫩。” 端王介绍道,“蘸着姜蓉吃,最能体现鸡肉的鲜。” 雷恩夹起一块鸡肉,皮果然脆得咬下去有 “咔哧” 声,肉质细嫩,汁水饱满,姜蓉的辛辣正好中和了油脂的腻,满口都是鸡肉的清香。
威廉早已按捺不住,夹起一大块鸡皮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比利物浦的烤鸡嫩多了!这皮也太脆了!” 他说着,又伸手去夹第二块,却被罗莎拍了下手:“少吃点!后面还有好多菜呢!”
紧接着上桌的是烧鹅。瓷盘里的烧鹅色泽红亮,表皮泛着油光,侍女用刀轻轻切开,里面的鹅油便顺着刀刃流淌下来,滴在盘底的荷叶上,散发出浓郁的酱香。旁边还配着一小碟酸梅酱,端王解释道:“烧鹅用的是本地的黑鬃鹅,先腌后烤,烤的时候刷上麦芽糖,皮才会酥。酸梅酱能解腻,是烧鹅的绝配。”
威廉这次学乖了,用筷子夹起一块鹅腿肉,蘸了点酸梅酱送进嘴里。鹅皮酥得掉渣,肉质紧实却不柴,酸梅酱的酸甜与鹅肉的酱香混合在一起,瞬间在口腔里炸开。“绝了!这比伦敦最有名的烤牛排还好吃!” 他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连阿基米德学者都放下了手中的笔记本,专心品尝起来。
随后上桌的菜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清蒸石斑鱼用的是珠江口的新鲜石斑,只放了姜丝和葱段清蒸,鱼肉雪白细腻,入口即化,鲜得让人舌头都要吞下去;煲仔饭装在小巧的砂锅里,锅底结着一层金黄的锅巴,米饭里混着腊肉、腊肠和青菜,香气浓郁,锅巴咬起来酥脆可口;艇仔粥则盛在青花瓷碗里,粥底熬得浓稠绵密,里面放着鱼片、虾仁、花生、蛋丝,喝一口暖到心底;还有水晶虾饺和蟹籽烧卖,虾饺的皮晶莹剔透,能看到里面饱满的虾仁,烧卖顶端的蟹籽咬起来 “咯吱” 响,鲜美无比。
罗伯特教授捧着一个青花瓷碗,一边吃着煲仔饭,一边盯着碗底的花纹,嘴里念念有词:“这瓷器的釉色真均匀,花纹也精细,比利物浦博物馆里的东方瓷器还好看!要是能拆下来研究研究釉料配方……” 话没说完,便被阿基米德学者瞪了一眼,教授只好悻悻地低下头,继续扒饭。
三、五粮液戏少爷,醉语笑满堂
晚宴进行到一半,侍女端上了酒水 —— 不是西方的葡萄酒或威士忌,而是用青瓷酒瓶装着的白酒,瓶身上贴着一张红纸,写着 “五粮液” 三个大字。“这是大顺川蜀之地的名酒,用五种粮食酿造,酒精度数较高,诸位可以尝尝。” 端王示意侍女给众人倒酒。
雷恩看着侍女给威廉倒了小半杯,眼中闪过一丝捉弄的笑意。他记得威廉之前总吹嘘 “什么烈酒都不怕”,上次在马六甲喝了半瓶朗姆酒就差点醉倒在甲板上。雷恩悄悄端起自己面前的酒瓶,走到威廉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少爷,难得来东方,得喝个尽兴啊!这酒看着就烈,你敢不敢跟我比一比?”
威廉正吃得兴起,闻言抬头,看到雷恩手里的酒瓶,顿时来了劲:“比就比!谁怕谁!不就是东方的白酒吗?我威廉?特纳还没怕过什么酒!” 他说着,把自己面前的酒杯推到雷恩面前,“倒满!今天不醉不归!”
雷恩强忍着笑,拿起酒瓶,将威廉的酒杯倒得满满当当,白酒在青瓷杯里泛着透明的光泽,浓郁的酒香瞬间散开,带着粮食的醇厚。“好!够爽快!” 威廉拿起酒杯,不等雷恩说话,便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咕咚” 一声,酒杯见了底。威廉刚把酒杯放下,脸色便瞬间涨红,像是被蒸汽锤砸中了脸,他猛地咳嗽起来,双手捂着喉咙,眼泪都快咳出来了:“咳…… 咳咳…… 这酒…… 这酒也太烈了!比…… 比雷霆符文弹还冲!”
周围的人顿时笑了起来。罗莎抱着卡洛斯,笑得肩膀都在抖:“叫你逞强!现在知道东方酒的厉害了吧?” 埃德加推了推眼镜,嘴角也带着笑意:“五粮液的酒精度数据说有六十度以上,比朗姆酒烈多了。” 罗伯特教授则凑过来,拍了拍威廉的后背:“小伙子,还是太年轻了!这酒得小口抿,哪有你这么牛饮的?”
威廉缓了好一会儿,才止住咳嗽,他抹了抹嘴角,脸上依旧通红,却嘴硬道:“谁…… 谁逞强了!我只是没适应这酒的味道!再来一杯!我肯定能适应!”
雷恩笑着把酒瓶收起来:“行了,别喝了,再喝你就得醉倒在这粤海楼了。” 他看向窗外,珠江上的灯火倒映在水中,如同一条璀璨的星河,“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参观大顺的商铺,听说他们的丝绸和白酒都是好东西。”
威廉虽然还想逞强,但也知道自己确实喝不下了,只好作罢。他靠在椅子上,看着桌上剩下的美食,又看了看手中的青瓷酒杯,忍不住嘟囔道:“东方这地方还真不错,有好吃的,有好喝的,还有这么好看的瓷器…… 下次还来!”
晚宴结束时,夜色已深。雷恩和小队成员们沿着珠江边的石板路返回驿馆,江风吹拂着脸颊,带着水汽的清凉。雷恩摸了摸怀里的账本,想到自己手里的 8 万多金镑,又想到明天能看到大顺的造船技术,嘴角忍不住上扬 —— 这次广州之行,果然比去热带丛林追剿信徒要值得多。而威廉则一路都在念叨着广州的烧鹅和白酒,显然已经被东方的美食与美酒彻底征服。
珠江的水波轻轻拍打着岸边,远处粤海楼的灯火依旧明亮,这座东方的通商重港,正以它独特的魅力,给风暴之眼小队留下了深刻的第一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