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安西军政事务日益繁杂,原有的联席会议虽能决策核心要务,但在处理大量日常政务、协调各方利益时,渐显效率不足,且决策过程过于依赖少数核心成员。
李默意识到,必须建立一套更规范、更高效、更具包容性的治理体系。
在一次扩大联席会议上,他提出了构建“安西议政厅”的构想。
“安西非止一军一城,乃万千军民、诸多部族共同之家园。”
李默对在场众人道,
“以往军政大事,多赖我等数人决断,虽能应急,然非长久之计。且诸多部族首领、工商代表,其声亦需上达。”
他展开一份亲手绘制的架构图:
“我意,设立‘安西议政厅’,作为安西最高议政决策之所。其成员,不唯军政长官,亦需纳入主要部族头人、商盟代表、格物学堂及译馆主事,乃至德高望重之耆老。”
此言一出,众人皆露惊异之色。
如此广泛的参政范围,前所未有。
王朗谨慎问道:
“大都护,议政厅权责如何界定?若人多口杂,恐生纷扰,延误时机。”
“权责需分明。”
李默指向架构图,
“议政厅下设‘军务’、‘民政’、‘财政’、‘工矿’、‘文教’、‘外联’六司,各司主官由原联席会议成员及新增贤才分任,负责日常事务及提出议案。”
“议政厅本身,负责审议各司提交之重大议案,如法规制定、赋税调整、大型工程、对外和战等。日常政务仍由各司依规处置,遇重大或争议之事,方提交议政厅决断。”
他详细解释了议事规则:
“议政厅定期召开常会,遇紧急事务可召开临时会议。议案需提前三日分发各位议员知悉。会议时,由提议者陈述,各方可质询、辩论。最终表决,遵循多数原则。然,涉及军机、核心技艺及重大人事任免,我保留最终决断之权。”
这套体系,既赋予了各方代表参政议政的权利,确保了决策的透明度与广泛性,又通过分司理事提高了效率,同时保留了李默作为最高统帅的必要权威。
赵铁山沉吟道:
“此法看似繁复,实则权责清晰,可集思广益。只是……纳入部族头人与商贾,是否会让军中弟兄觉得……”
李默明白他的顾虑,解释道:
“铁山,安西要稳固,需所有人皆觉自身与此地休戚与共。让部族头人参政,可消弭隔阂,使其真正视唐为宗。让商贾代表议政,因其熟知民生经济,其建言利于决策。此举非分权,实为聚力。”
程处默)挠挠头:
“听起来是比咱们几个关起门来吵吵强,至少规矩立下了,照章办事就行!”
苏婉儿表示支持:
“商盟若能参与财政、工矿事务讨论,必能使政策更贴合实际,利于商贸发展。”
李明月则敏锐地察觉到这套体系的价值:
“此议政厅之架构与规则,前所未有,若能行之有效,或可成为后世典范。”
经过充分讨论,联席会议通过了设立安西议政厅的决议。
李默亲自遴选并任命了六司主官及首批议员,涵盖了安西军政核心、主要部族、丝路商盟代表(苏婉儿兼任财政司主官)、格物学堂与译馆负责人。
安西都护府内最大的一座厅堂被改建为议政厅。
厅内布置庄重,设主位、议员席、书记席,并无过多奢华装饰。
首次安西议政厅常会在此举行。
李默坐于主位,下方左右分列各司主官及议员,包括身穿唐官服的部族头人、身着锦袍的商贾、以及穿着儒衫或胡服的学者匠人,济济一堂,气氛肃穆而新奇。
首项议案由民政司提出,关乎在更多部族聚居区推广双语蒙学及派遣医官事宜。
龟兹王代表发言支持,但提出希望能更多任用通晓胡语的本地人辅助教学。
阿史那啜代表归附突厥部族发言,认为应优先在较大的、与汉民混居的部落推行,以做示范。
商盟一位代表则从物资调配和资金角度提出了补充建议。
各方意见在规则框架内得到充分表达,虽有争论,但目标一致。
最终经过表决,形成了增拨款项、优先示范、鼓励本地人参与的决议,效率远超以往公文往来。
随后,工矿司提交了关于扩大石炭开采的议案,军务司汇报了边境哨所调整计划,财政司提出了新的商税征收细则草案……
一桩桩关乎安西发展的事务,在公开辩论与表决中得以推进或明确方向。
李明月担任了议政厅的书记官,她细心地将每次会议的议程、各方发言要点、表决结果及最终决议,都清晰记录下来。
她意识到,这套逐渐成型的运作模式,其本身的价值或许不亚于任何单项决策。
她开始将这些记录系统整理,编纂成册,并命名为《安西典制》。
议政厅的设立与运行,极大地提升了安西的治理效能,增强了各阶层的归属感,使得安西的统治根基更加稳固。
其新颖的模式和高效的决策,也悄然在西域乃至更远的地方传播开来。
然而,就在议政厅运作日渐顺畅之际,王朗在一次会议后,私下向李默汇报了一个情况。
“大都护,我们派往长安的人传回消息,《安西典制》之名,似乎已引起朝中某些官员的注意。有人私下议论,安西自设典章制度,其心难测……”
李默目光微凝。
议政厅带来的高效与凝聚,固然是好事,但其过于超前的形式,也难免会引起传统力量的猜忌。
这部旨在规范安西自身的《安西典制》,未来是否会成为别人攻击安西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