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晴安顿好,看着她因为哭累而沉沉睡去,眼睫上还沾着未干的湿意,高途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力气。
病房里只剩下仪器规律的滴答声,以及窗外隐约传来的城市喧嚣。
高途的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高晴那句带着泣音的指控。
“接受不了你omega的身份,那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不要在沈文琅跟前待着……”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指尖无意识地按着发疼的太阳穴。
原来,在高晴眼里,他这么多年伪装beta,苦苦压抑本性,甚至不惜损害身体,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的omega身份”,是为了筹措她的医药费而不得不留在“厌恶omega”的沈文琅身边忍受屈就。
沉重的误解像一块巨石压在高途心口,让他喘不过气。
他该怎么告诉她?
告诉自己不是无法接受自己是omega,而是因为他卑微地、绝望地、不见天日地爱着那个宣称最讨厌omega的上司?
告诉她自己留在hS,留在沈文琅身边,固然有现实所迫,但更深层的原因,是他如同渴求空气般贪恋着那一点可怜的、作为“得力下属”才能拥有的、朝夕相处的亲近?
这个真相,可比妹妹以为的那个,更加不堪,更加难以启齿。
高途看着高晴沉睡中仍微蹙的眉头,心头一片混乱的冰凉。这十多年的坚持,在这一刻,仿佛被釜底抽薪,露出了连他自己都感到陌生的利爪。
一直以为,自己是为妹妹、为责任而活,可直到此刻,他才惊觉,在那厚重的责任铠甲之下,包裹着的,竟是自己对沈文琅那份早已深入骨髓、求而不得的痴望。
痴望。
痴妄。
霓虹初上,城市的夜晚喧嚣而冷漠。
几乎是本能地,高途来到了天地汇。
璀璨的灯火,衣着光鲜的众人,空气中弥漫着纸醉金迷的味道。这里是郑与山的王国,是他游刃有余、掌控一切的地方。
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高途对着迎上来的经理报了一个房间号,经理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恢复专业笑容,飞快地递过了房卡。
顶层房间露台视野极佳,可以俯瞰整个江沪的夜景。高途站在栏杆前,想起很多年前郑与山把房号塞进他手里时说的话:“以后需要躲起来的时候,就来这里。”
那时他刚进hS不久,刚接手hS最难缠的客户,被灌得酩酊大醉。郑与山把他捞回来,看着他吐得昏天暗地,气得直骂沈文琅不是东西,却又细心备好醒酒药和温水。
“你何必这么拼?”郑与山当时问他。
他答得冠冕堂皇:“我得养小晴。”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那点隐秘的欢喜,不过是仿佛这样就能离那个人近一点,再近一点。
露台的风吹得他发冷。他想起郑与山这些年明里暗里的相助,想起那人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藏不住的关切。如果他此刻出现,一定会看出自己的狼狈,然后不问缘由地替他安排好一切。
可正是这样,才让高途无地自容。
电梯到达的提示音突然响起。
高途猛地回神,透过连廊看到郑与山匆匆从电梯里走出的身影——显然是经理通知了他,郑与山现在都坐镇极昼,几乎不来天地汇。
高途只想找个地方待着,并不想在郑与山面前,亲手剥开自己那点可怜又可悲的真心,难道要告诉他,自己因为暗恋沈文琅而伪装beta,却被妹妹误解,现在内心崩溃,前来寻求慰藉?
这太残忍,对他,对郑与山,都是一种亵渎。
在郑与山还未来推开房门时,高途快步从露台的另一侧离开了。
消防通道的门轻轻合上,隔绝了身后那个永远为他亮着灯的房间。
高途几乎是落荒而逃地冲进一辆出租车里。
“先生,去哪?”司机疑惑地问。
天下之大,又能去哪里呢?
高途靠在椅背上,闭上眼,最终,疲惫地报出一个地名。
他需要去一个地方。
一个能让他获得片刻宁静,能让他坦诚告解的地方。
还有一天假期,他不想回到那个冰冷的公寓,也不想面对任何人。
他要去风岛。
去母亲的墓地。
原本,母亲的祭日也快到了,只是高晴即将手术,届时他又必然无法分身。可此时,他迫切地需要去到那个世界上最能包容他一切的人面前,哪怕只是一块冰冷的墓碑。
夜晚的轮渡航行在漆黑的海面上,咸涩的海风透过舷窗吹进来,带着刺骨的凉意。高途裹紧了外套,望着窗外墨色般化不开的黑暗,心也如同这夜色,沉甸甸的,看不到光亮。
抵达风岛时,已是深夜。
在墓园山下找了一家简陋的旅馆住下,房间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但高途毫不在意,反正这一夜,他睁着眼睛,几乎未曾合眼。
清晨,天色灰蒙蒙的,风岛惯常地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高途买了一束简单的白色菊花,又胡乱地买了把伞,独自一人走上了通往墓园的山路。
雨水打湿了石阶,两旁是沉默的松柏。空气中弥漫着海水、泥土和草木的气息,除了远处的海浪声,身边寂静得只能听到雨滴敲打伞面和树叶的声音。
高途一步步走上台阶,心情沉重而复杂。已经太久没有来了,都快要忘记这条路的具体模样,这几年高晴生病,他难以脱身,上次来,还是三年前。
想到母亲生前爱花,爱干净,爱画画,而现在,在这遥远的风岛,她躺在满是青苔和杂草丛生里——当年买墓地的费用有限,实在是没有什么能力去选服务更好的墓园。
可当他快走到母亲的墓前时,却愣住了。
母亲墓碑的周围,几个穿着工装、戴着草帽的人,正沉默而有序地忙碌着,显然,也是一早来的。有的在清理着墓碑周围的杂草,有的在用笔补墓碑上镌刻的字迹的颜色,还有人正在更换墓前已经枯萎的旧花,都不是自己买的白菊,竟然是母亲生前最爱的玫瑰。
与母亲相邻的其他墓碑,却或多或少都显露出岁月和风雨侵蚀的痕迹,青苔蔓延,落叶堆积。而他多年未来,母亲的墓碑却光洁如新,黑色的石料在雨水中泛着温润的光泽,干净整洁。
高途走上前,问其中一个正在清理排水沟的工人,“请问……你们是?”
那工人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憨厚地回答,“我们是墓园维护公司的,定期过来做保养。”
“定期保养?”高途的心跳漏了一拍,“是谁……是谁请你们来的?”
“我不知道啊,老板交代,我们就干活的。”
旁边换花的工人,看高途神色不对,大概以为他要找茬,毕竟在墓前放红色玫瑰,的确也没有多少人这么干。
“小伙子,我们是有委托的,”她从随身携带的防水包里,翻出一本泛旧的工作记录本,翻到一页,指着上面的客户签名栏,“是这位郑先生,很多年前就签的长期合同,要求我们定期维护这位苏年女士的墓地。喏,每次维护完,我们还需要拍照给他确认。这红色的花也是他选的……”
高途看过去,记录本里夹的复印件上,那熟悉的、带着少年时便有的遒劲笔锋的签名,赫然映入高途的眼帘——
郑与山。
一瞬间,说不出的感觉呼啸着涌入脑海。
高途想起很多年前,母亲刚去世时,郑与山陪着他,处理那些他当时根本无法面对的混乱。他们同样十五岁,可郑与山却已经能为他撑起一片天。
可他已经不是十五岁了,他已经不是当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和茫然中,已经不是无法兼顾这些细节的小孩子了,可这一切,还是郑与山在一手操办。
原来,在他缺席的这漫长岁月里,在他为了生存和妹妹的病奔波挣扎、甚至为了那份无望的爱恋而苦苦伪装时,一直有一个人,在默默地、持续地替他尽着这份他无力顾及的心意。
替他守护着母亲最后的安息之地,让她不至于被遗忘,被荒芜。
雨水顺着伞沿滴落,在地上溅开细小的水花。高途站在原地,握着伞柄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看着眼前被精心维护的墓碑,看着上面母亲温柔的照片,眼眶一阵难以抑制的酸涩。
他以为自己一直在独自背负所有。
可这条看似只有他一人在走的荆棘路上,始终有一道沉默的影子,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为他亮着微弱的灯,替他拂去肩头未能察觉的尘埃。
这些,郑与山从未提起。
就像他从未提起,当年那个在墓园里,连哭都不会的少年,是如何在他心里刻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雨渐渐大了,远处的山峦笼罩在朦胧的白雾中。
高途缓缓蹲下身,将手中那束带着水珠的白菊,轻轻放在母亲那束红色玫瑰的旁边。
雨,越来越大,冰凉的雨水沾湿了他的裤脚,他却浑然未觉。
高途抬起头,望着照片上母亲永远温柔的笑容,张了张嘴,千言万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告解的话,忽然间,都失去了必要和分量。
像退潮后裸露的礁石,像雾散后清晰的航向——合约还有三个月,是时候结束这场苦刑了,就算会去荒野,也好过在牢笼里凋亡。
沈文琅——
对不起,擅自把你刻进骨血。
谢谢你,让我看清边界。
再见。
我们,两不相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