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未散,林昭立于京郊官道旁的枯槐下,袖中指尖轻捻一撮矿渣。粉末微紫,触手粗粝,与昨夜荒庙所见无异。他抬眼望向城门方向,已有早行商旅牵驴负货入城,巡骑在城楼上来回踱步,腰间木牌漆色未干,隐约可见“丙字”二字。
他未归府邸,径直绕行至谢允私宅。门子见其风尘仆仆,衣襟沾泥,欲拦又止。林昭只道:“火起于西坊,速引见。”片刻后,谢允披衣而出,见他掌心摊开的矿石样本,眉头骤紧。
“他们动手了。”林昭低声道,“竹管已送城西老驿,口信‘三线合,勿信档’。若工部文书今日有异,便是他们篡改账册。”
谢允默然良久,取笔在纸上勾出冶炼坊编号分布图,又对照岭南驿报所载火器缴获记录。两人对视一眼,皆知风暴将至——裴党必以“火药外流、资敌北狄”为由发难,而林昭刚取回的证据,反成构陷之资。
三日后,早朝。
赵王出列,手持边报,声言北狄缴获火器十余具,其火药桶底刻“丙字十七坊”印记,与林昭主政岭南时所用建材同源。他将奏本呈于御前,朗声道:“岭南新政,名为修驿,实为私造军器。今火器北流,恐有通敌之嫌,请彻查林昭,以正国法!”
殿中嗡然。十余官员联名附议,皆为裴元衡门生故吏。天子端坐不动,目光扫过林昭。
林昭出列,不辩不清,反问三句:“丙字坊属工部直辖,谁掌其印?矿石出山,谁批路引?火器成物,谁验出境?”
满殿一静。
他从袖中取出一册文书副本,非正本,而是徐怀之连夜调出的工部底档抄录。“此为丙字十七坊近三月出入库录。其产出铁硝、焦炭,皆登记入库,无一出境批文。若火药真流落北狄,查关防、溯匠籍、验硝质,皆可追责。今舍正道不走,独攻臣一人,是欲掩上位之失,嫁祸于清流耳。”
赵王冷笑:“副本何足为证?焉知非你伪造?”
林昭不答,只道:“请陛下命都察院提调正档比对。若副本与正档不符,臣愿伏欺君之罪。”
天子沉吟,终道:“着都察院会同刑部闭门会审,三日内具奏。”语毕,未定罪,亦未释疑,实为延缓决断。
退朝后,林昭直赴工部旧巷。
徐怀之已在等候,案上摊开匠籍与炭料配给簿。他指着其中一行:“丙字十七坊近三月焦炭配额为每日百斤,实耗却达一百八十斤,多出之数,无记录。”
“流向何处?”
“查不到。但——”徐怀之压低声音,“有两名老匠前日被调往河东,说是‘另有任用’。”
林昭闭目片刻,再睁眼时目光如刃:“他们在毁证。”
当夜,谢允遣心腹潜入北狄商队曾驻之驿馆。彼处已清空,唯灶台余烬未净。一人在灶底砖缝中寻得半张货单残片,墨迹模糊,付款印鉴却清晰可辨——乃河东转运司旧章,三年前已裁撤,印模销毁。
“用废印造伪契。”谢允将残片递与林昭,“不谙旧制者,方敢如此。”
林昭将残片收入袖中,次日求见陈元直。
老儒阅毕,未发一言, лnшь将残片封入密函,亲书“前朝旧制考”五字,命人送入宫中。附言仅一句:“奸人造伪,不谙旧制,一印足破其妄。”
两日后,裴元衡亲自上奏:“林昭虽未通敌,然治下不严,致国器外流,宜贬职以儆效尤。”
天子未应。
林昭叩请自辩三日,并请查验宫中火药库样本,比对硝质。
第三日,太常寺老匠随其入殿。匠人年逾七旬,双手枯瘦,却稳如铁钳。林昭命取三份火药:一自北狄缴获,一自丙字坊库存,一自岭南矿样提炼。
老匠当殿设炉,逐一试爆。
第一声闷响,烟黑而浓,火光暗红;第二声清亮,烟白如絮;第三声炸音短促,火星迸溅如星雨,烟呈淡青。
“硝质不同,燃性迥异。”老匠颤声道,“此三药,绝非同源。北狄所获者,含硫过重,易炸膛,非我朝制式。”
殿中寂然。
林昭跪地奏道:“臣请彻查伪造边报者。若无此等虚报,何来‘资敌’之论?”
天子久久不语,终抬手:“彻查伪造边报者,其余议,暂寝。”
退朝钟响,林昭步出宫门,日头正高。
他行至宫墙外石阶,忽觉袖中一物微动。伸手探入,取出那包矿渣。晨光下,粉末泛出微紫光泽,其中夹杂一丝黑线,细如发丝,却非矿石所有。
他捻起黑线,置于指间细察——乃一截烧焦的布缕,暗绣“丙”字,与矿工所见黑巾同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