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了半天,终于说清楚了,那两颗毛头毛脑的东西,原来是竹笋,怪不得会有点眼熟。
只是平时见到的竹笋,乃是裹着_层黑色的绒毛刺,那玩意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小心沾上一点,立马让你皮肤又红又肿,痒痛难忍。
倒不曾想到,这东西竟然可以用来当作食材,看来那燕王的人,能力确实不小。
就比说这叫冬笋的东西,它就是某几种竹子的嫩芽,不待它冒出土,还长土里,但它的生长,会把表皮的土拱开裂,看到这裂缝,顺着缝把土刨开,把那嫩竹笋给挖了出来,剥去外皮,里面的竹笋可是白白嫩嫩的,连胖乎乎的,煞是诱人,比眼前这位肉胖子还顺眼。
唐惠珠和三皇子恒王,吃了一顿冬笋炒火腿,两人之间的感情迅速升温,连小太监财子和小丫鬟迎春之间,之前那点小龌龊,也是荡然无存,因为两人一起合作,先将那一小块火腿切成薄片,竹笋剥壳,切块,焯水,再切薄片,然后一起混炒,最后俩人还要负责试菜...... 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相当默契,到了快要呈给主子的时候,俩人都想说:
“主子,这道菜,做法简单,但食材都是新的,稳妥起见,要不让奴才们再试试?万一有毒呢?”
可他们俩没机会开口了,唐二小姐已经把话头给抢了去。
“三殿下,既是御赐之物,烹饪的过程中,又未曾添加任何东西,这道菜该不会有任何问题。”
于是,两人便自己动手吃了起来,火腿香醇浓郁,并不齁咸,竹笋脆嫩爽口,还带上火腿的香味,只是没有火腿肉那香浓,反倒有了另一种不同的香味,肉香中带着点竹子的清香,当真是好嗞味!
本应该食不言, 寝不语的,但这道菜太特殊了,不说活,那就只剩“咔嚓”声了,而且是接连不断的“咔嚓”,想忍又忍不住,想整体吞下又不妥,看来,不打破规矩也不行。
“殿下,这道菜,的确太过神奇了,猪肉并非什么了不起的食材,尤其是这猪脚,那就更不用说了。
这冬笋也是,虽说这可食用的,仅只是众多竹子中的一种,但到底也算不得金贵,可奇就奇在,二者搭配在一起,便就成了这难得的人间美味。”
添加几句高见,那令人尴尬的“咔嚓”与“啧啧”声,终于得到了缓解。
三皇子恒王人本身就胖,全身上下,无一不彰显着“肥厚”二字,就连咀嚼嫩笋片的“咔嚓”声,也变得闷闷的,嚼肉的“啧啧”声,直接变成了“呣呣”声,让人听了脑袋儿发懵。
听唐惠珠如是说,顿感气氛轻松活跃了许多,得赶紧接话。
“惠珠就是聪慧,连吃个饭,也能妙语连珠,不如给这道菜取个名?”
“殿下惯会打趣惠珠,不过殿下都已经开口了,小女子却之不恭,只是这名取了,若是不好,请殿下改一个,千万莫笑话小女子。
就叫白玉伴红云如何?殿下不喜再改,但小女子就只会这么多了。”
那洁白如玉的笋片,可不就如本小姐这般,清雅高洁?
那猪火腿脚,哈哈!和眼前这位,也好有一比啊!本是腥臭之物,经过一番匠心独到的整制,来了一次改头换面的洗礼,醇香浓郁呀!
“这名字,甚好!恰如其分!”
三皇子的关注点可不在这菜叫什么名字上,叫什么名字,这火腿都是从三川镇来的,也就是老六的人弄的,唐家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说得对,这两种食材,原本都不入流,可经过这么一弄,便成了上品,这火腿,还可以和其它一些食材搭配,便又会??生出许多道菜,又能大赚一笔,怪不得老四会忙前忙后替老六张锣,定是想从这吃食中谋大利。
唐家这小妮子,一惯爱装腔作势,应该是吃得太快,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个才开始瞎编乱造地胡说一通,玩什么给菜品取名,名字取得再好又有什么用?那钱也落不到咱手里,要紧的还是想办法将唐家的兵权,握在自己手里有稳妥。
美味的吃食迷惑了唐惠珠,并没有仔细观察三皇子恒王的神态,也就没能准确揣度到他的心思,只当对方当真欣赏自己的才情,于是便再接再厉,又开口道:
“殿下,小女子觉得,这火腿脚的香味,甚是浓郁香醇,它唯一的缺点,也就是说盐多了些。
因此,我觉得,凡是味儿不重的食材,应当都可以与之搭配。
殿下得来的这只猪火腿脚,上面部份已食用,下面部份,小女观之无多少肉,像今天这做法,怕是不妥了”。
“被二小姐说中了!下面那一部分,多为皮和筋,像今天这样快炒,肯定不行,嚼不烂的,吃不了。
这一部分得用小火慢慢煨,直至煨到皮烂筋软,方可食用。
可别嫌弃它无肉,筋可是个好东西,尤其对习武之人,所谓食哪补哪”。
“嗯!说得有道理,只是即使加水煨了,盐味也怕是有些重了。”
“二小姐又说对了,得加些竹笋进去,不过不能切片了,只能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