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上自然是要比以前累一些,刚开始还会酸痛。但是时间长些就没有那么疼了。”慕云枫应道,“不过身体累,脑子反倒没有之前那么累,比以前还要清明一些,上课的时候反倒能跟得上夫子的进度了。今儿夫子还夸我了。”
“这倒是不错了。”慕云娇说。
“我跟娘说夫子夸我了,娘还奖励了我二两银子呢!”
可怜的孩子,有二两银子就开心了。
紫露端了蜜水进来,放到慕云枫身边,慕云枫端起来喝了一口,说道:“四妹,你这槐蜜比我找人买的好喝呢!”
“是你心里高兴,觉得蜜水都好喝了吧?”慕云娇笑笑,“这本是之前寻来做点心的,还剩了半罐,你觉得好喝,一会儿带回去喝。”
“这怎么好意思。我是哥哥,还在你这里拿东西。”
“说是哥哥,你也就比我早出生一炷香的时间而已。”慕云娇说,“咱俩一般大,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嘿嘿,那就谢谢啦!”
“你以前没管理过铺子,要做什么买卖,要怎么去经营,多跟娘学学。”慕云娇说。
“嗯嗯,我会的。”慕云枫顿了顿,道,“其实我是想跟你学来着,但是娘说,我如果找你,你肯定会教我,但是你每日都很忙,就不要打扰你了,说给我找了个管事,让我跟着他学。”
“娘下面的能人很多,为你找的必然是好的。你多跟人家学学,不要觉得他是下人奴仆就不听人家的话。”
“嗯,我会的。”
“除此你也要学会辨别下人的话,要学会去分析,不能一味地被下面的人牵着鼻子走。如果下面的人说的你不懂,或者是觉得不合常理,就去找娘。”
“好的。”
慕云娇叮嘱了他一大圈,慕云枫也趁机问了她一些关于铺子的建议。两人聊了一会儿,紫露就进来,说道:“姑娘,晚膳准备好了。”
“四妹你还没用晚膳?都这么晚了。”
“之前有些事情耽搁了一会儿。五哥你要一起用点吗?”
慕云枫拒绝了:“不了,我等一会儿还要去练半个时辰的功,师傅说不可吃太晚太饱。既然你要用晚膳了,我就先回去了。”
“好。对了,我那酒楼,有一间是专门给家人预留的。你日后可以带你的同窗和朋友一起去,不收你钱。”
“啊?还是算了,你那里好贵,带别人去,你不得亏了。要吃的话,我自己就去吃了。”
“你的同窗朋友,以后也许就是你的人脉。出点本钱,不会亏的。你这叫前期投资,知道吗?”
慕云枫一想也是,但是他也没打算经常带人去吃。
将慕云枫送走,慕云娇才开始吃晚饭,吃到一半,慕云松来了。
她和慕云松也算是熟悉了,慕云松听说她还在用膳,直接就奔餐厅来了。
看到桌上还有不少菜,他一屁股坐下,将手里的布袋子放到一旁,喊道:“紫露,给我也来福碗筷,多添点饭!”
慕云娇朝紫露点点头,紫露便下去旁边拿了碗筷,给他盛了饭端过来。
“你没用晚膳?”
“没有。”慕云松拿过碗筷,低头刨了一口饭,又夹了一筷子菜,“你这里怎么都是素菜?你还不能吃肉吗?”
“还是吃不了。但是闻着味道没那么难受了。”
慕云娇打算守孝三个月,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还有一个多月就到期了。
如果她一直不吃肉,只怕贺氏他们会急得到处求医了。
所以她现在也会说闻着舒服些了,做点铺垫。
“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用膳?”
“这不是我那话本子就剩最后一点了嘛,我就一直写,忘了时间。”慕云松指了指桌子上的布袋子,说道,“我都写完了,拿过来给你看看,过过稿。”
“等吃完了饭我再看。”慕云娇拿过布袋打开,看到里面竟然有厚厚两大本,说道:“你写得还挺长的啊!”
“那是,要不能花这么长时间?”慕云松得意,“我娘前儿还来我院子里,说我最近都没怎么出院子,夸我变乖了。”
慕云娇偷笑,大伯母恐怕不是特地去夸他,是觉得他太反常了,怕他在闷着做什么坏事儿的吧。
“那大伯母知道你在写话本子了?”
“那哪儿能啊!除了九丰,谁都不知道我在写话本子。”慕云松说,“要是混出名堂了还好,要是啥也不是,让人知道了不是丢人?”
慕云娇随意翻了一下就放下,又问道:“那你给自己想了笔名没?”
“还要想笔名?”
“难不成你想把慕云松三个字印在书上?”
“啊?那不成!”慕云松的脑袋摇成拨浪鼓,“不过我还真没想过,你觉得我取个什么名字好?”
“你自己的名字,自己想。”慕云娇说,“你也不着急,反正我还要看稿子,若是不行你还得再修改,确定好了才会给你拿去书局印刷。在印刷之前想好都行。”
慕云松吃完饭,回去想自己的笔名了。
慕云娇吃完,拿着两本话本子去书房了。怕伤了眼睛,还让紫露多点了两盏灯。
不知道过了多久,紫露进来:“姑娘,今儿天已经晚了,该休息了。您明儿再看吧。”
慕云娇这才注意到,时间已经比较晚了。
她拿了一张书签夹住,将书放下:“那就洗漱休息吧。”
两人回了卧室,紫露伺候她洗漱。
“还是第一次见姑娘看书如此着迷呢,三公子这话本子很吸引人吗?”
“的确不错,连我都看得入迷了。把其中一些小瑕疵改一改,一定会火的。”慕云娇说。
“那三公子可会高兴了。”
“那得让他好好想个名字,要不然想了个不好的,以后可不好改了。”
慕云娇洗漱好上床,突然说道:“这该是到洞房的时间了吧?”
紫露一怔,随即明白她说的是什么。
这个点,新郎应该已经回洞房了吧?
不知道她给他们送的“大礼”,他们喜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