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逋没去看处决现场,他与林浣等人随山君指引,来到安置的宅院,整理行李。
杜长缨急匆匆跑过来:“主公,你快去劝劝崔大人,已经杀两百人了。”
“晚矣,这时候谁去也无用。”
“可眼下除了主公,谁能劝得动崔大人?”
“你可知崔玉为什么要杀那些士人?”
“他们这些人读书读傻了,书生意气而已。”
李逋笑着摇头,在门槛上坐下:“若说他们傻?普天下就没有聪明人。本县士子共提三点要求,一、不服苦役。二、选拔官员五成都要出自本地人。三、官员选拔,需采用儒家经典。这三个要求,要是换任何人,可能做的比崔玉还要过分。”
“可,可只凭武力恐难教人折服。”
“那我问你,假如有一天北面的胡人入侵中原,占据中洲后强令子民髡头凿面,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胡人入主中原?从古至今没听过。”
“我是说假如。”
“那我也不剃发。”
“可他们若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你怎么办?”
“敢!我一刀劈死他们。”
“有骨气,但你再有骨气,脖子也没钢刀硬。武力不能叫人折服,那是因为暴力的程度还不到,解决眼前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人。杀第一代,训化下一代。在他们眼中,百姓似野草无异,反正烧死一茬又一茬。”
杜长缨不解:“可是,这跟那些士子有什么关系?”
李逋道:“当今世道,你既无显赫门第,又非蛊修强者,却还妄想做官享福、当人上人,那就只有精通数道,成为一名演军数师。在生存面前,实用性才是第一位。这道理,难道他们不懂?非也,只是画地为牢,自欺欺人罢了。”
杜长缨挠头:“可我觉得他们说的话,好像几分道理?”
李逋道:“大道至简,本就在人心——孝敬父母、不伤同类、怀有同情心与勇气,这些都是大部分人与生俱来的本能。那些儒生不过是用华丽辞藻把这些道理重新包装,难道这就成为新的学问?此举与小偷何异?只不过行窃时戴了张好看的面具罢了。”
他啐了一口:“什么君子小人?少扯这些虚的!翻来覆去,归根结底不过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
见杜长缨不语,李逋叹道:“扯远了。”
杜长缨却若有所思,忽然问道:“主公,那有什么法子能一直长治久安吗?”
李逋苦笑道:“纵观宇宙星河,凡无造物主指引的文明,若自身未能孕育出绝对理性的继承者,皆难逃彻底消亡的命运。”
杜长缨道:“不懂。”
李逋道:“其实我也不懂,只是复述前人文章而已。”
杜长缨不知该如何接话,忽见慕容烬回来,才想起正事,猛地一拍大腿:“坏了!那些书生!”
慕容烬道:“不必去了,行刑已经结束。”
杜长缨问:“那些书呆子同意服役了?”
慕容烬摇头,道:“这、不好说。”
等到第二天,大部分的学子们依旧静坐抗议。
当地有一个叫的周文定的秀才,瞧准时机,纠结十几名学业上不得志的好友,这些人都是没有上街参与游行的学子。他们在崔玉府邸前聚集,脱下儒冠儒袍,点起大火,将诗书尽皆丢入火中焚烧。
崔玉听闻此事,立刻接见他们。
周文定大喊:“男儿当志报国,岂让儒冠误身!在下周文定,愿遵大将军令,自愿服役,且不要朝廷一文钱。”
崔玉秉着千金买马骨的姿态:“来人,封周文定为督城录事参军。”余下众人皆受到赏赐和封官。
于是,自辰时起,这周文定就带着两队士卒,挨家挨户的搜查,驱赶士子、同窗、好友、恩师前往工地服役,凡违令者鞭二百,连坐抄家,其下手狠辣,搅的县内大乱。
但此刻,李逋并不知道这些情况。
因为天还没亮,他便带着林疾赶到双炀城,一是要见王猛,二是要利用城内杨氏留下的武器工坊,制作燧发枪的零件。
李逋问王猛:“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在身边,问东西都找不到个人。”
王猛一摊手:“我也想走,可崔老大不放人。”
李逋细问才知崔玉将双炀城所有事务都撂给王猛,自己一个人躲在丰都城享清闲,平日竟连军报都不看。
王猛这次就属赶鸭子上架——不干还不行。
李逋抱怨:“小玉儿也太贼了,等俺回去好好敲打敲打他。”
王猛打个哈哈:“和气为贵,没必要,没必要。”他故意岔开话题:“主公这次来还有什么事?”
“我想借城内铸造工坊一用。”
“好说,跟我来。”
来至工坊,王猛让所有工匠出去。李逋拿出从拍卖会得来的那根青铜管,拧开螺纹,在瓷碗中滴入鲜血点燃,血焰幽幽燃烧,青铜管头在火中逐渐泛红。
很快第一根枪管顺利熔穿,封口处平整如镜。
然而,在烧第二根枪管却出现问题。李逋额头沁出的汗珠不小心流到眼里,一分神的刹那,火焰出现偏差,枪管封口虽被熔穿,但边缘却犬牙交错。
他正懊恼间,旁边制作模具的林疾道:“姐夫,你用这个试试。”
李逋抬头,见林疾递来那把青铜书刀。
抱着侥幸的心理,他接过青铜书刀,试探性地在枪管残次处轻轻一削,这由下品灵金铸造的青铜管,竟如豆腐般被切开,断面光滑平整,无半点毛刺。
李逋眉头一皱:“你怎么不早拿出来?有了它,我何必放血。”
林疾低头,小声嘟囔:“你又没问……”
李逋扬手就要给他个脑瓜崩,手停在空中,笑道:“我忘了,如今你也算大人…别废话,赶紧堆沙,我去把灵金熔化。”
林疾不解,弯腰铲起细沙,在模具周围压实。
待模具制作好,李逋将精铁投入坩埚,用炉火焚烧。半个时辰后,灵金液渐渐沸腾。他钳起坩埚,将金液浇入模具。
待冷却脱模,已是黄昏。
李逋拿出设计图,将燧发枪部件从模具中取出、打磨、组装,从枪管到火石击锤——最后,他填入由火药和赤涅组装的底火,取出一枚金丸,装入弹仓压实。
至于为什么使用金丸,这是他试验多次得出的结论。
铅丸虽常见,但对蛊修无效,蛊晶盾能轻易弹开铅弹的攻击。银弹次之,虽可打碎蛊晶盾,但对蛊虫无法造成伤害。可金丸不同,仿佛天生克制蛊虫,即便是六转蛊修的护体蛊晶,也会被金丸轻易洞穿,而且一旦射中蛊虫,蛊虫立死。
据《大荒蛊经》记载:玄炎即位,言出法随:蛊虫遇金,触之即死。
林疾凑过来,眼中闪着好奇的光:“姐夫,试试威力?”
李逋使了个眼色,王猛立刻搬来一架由蛊兽壳编造的扎甲。
这些甲片来自无底洞中的那些尸蟞身上取得的。天将尸死后,怪虫仍然为祸地方,王猛带兵,费好大力气才将其消灭。
获得的战利品,就是它们身上的鳞甲片。这些鳞甲片编造的甲胄,论坚硬程度丝毫不在蛊晶盾之下。
林疾将靶子搬到十步外,李逋对准,扣下扳机。
只听一声爆鸣,金丸化作一道光线,直接穿透甲胄,余势不减,在后面的石墙上炸开一个碗口大的坑洞。
王猛喃喃道:“这威力!怕是六转蛊修也难以承受!”
林疾望着燧发枪,不停发笑,想要一把用来防身,回头却见李逋皱着眉头,似乎不开心的样子。
“姐夫怎么了?”
“这枪是给你姐用的,可后坐力太大,她一个弱女子该如何使用?”
林疾眼珠一转,举手喊道:“我有办法!”
李逋将信将疑,把枪交给他,只见他用青铜书刀在枪柄处掏个洞,然后拿出一块灵玉裁成柱状,刻画完灵符,塞进洞中。
他把枪还给李逋:“姐夫你再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