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哗哗.......”
大雨瓢泼,漫天雨水砸落在地,发出哗啦啦的巨响。
天空墨色浸染,明明是中午,但却已然黑到犹如晚上一般。
不过经历过几年前阳光刺透阴云,烧灼了整条街吸血鬼的事件之后,哪怕白天外面阴的再狠,也没有吸血鬼再敢出现在没有遮蔽之处。
如此大雨已然断断续续下了近三个月,虽然并不是南大陆全境下雨,但是造成的积水已然产生严重影响。
实际上在当年圣战落幕之时,雨水祸患就已然开始显露痕迹,在这几年来水患更是越发严重,动辄下个一个月的暴雨,产生大量的洪涝灾害。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水患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发增多,大雨一下就是十天半个月,断断续续能够持续两三个月之久。
这几年来,各大湖泊河水水平面疯涨,有些地势低的地区房屋都已然被淹没,导致无数的民众成为灾民,要么被饿死淹死,要么被迫开始迁徙。
洪涝灾害严重至极,也因为如此,使得新教掌控的新教国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抗洪救灾,短时间内再难有大规模出兵之力,也使得吸血鬼获得了最后的苟延残喘之机。
“嘎吱......”丝竹窗被人从内推开,随后一只苍白手臂伸出窗外,接了一手冰凉雨水。
“哎!”亚伯拉罕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和手上略带烧灼的感觉深深叹了口气。
这几年来,吸血鬼的生活水平可以说是直线下降。
伴随着教廷那束圣光的显现,整个世界的圣洁气息随之上涨,当年最为贫弱的四代吸血鬼有很大一部分都难以承受那空气中弥漫的圣洁气息的烧灼而被烧死,或者是选择了自杀。
这几年来,空气中的圣洁气息虽然稍减,但是依旧令吸血鬼不太好过,哪怕他亚伯拉罕都能够感觉到肌肤的隐隐刺痛。
数年之前,圣战结束,伴随着教廷内消息的传来,他亚伯拉罕也第一时间派遣探子前往教廷查看,想要确认诺顿状态。
虽然他亚伯拉罕时刻想要封禁始祖取而代之,但是万一始祖死掉,那他亚伯拉罕大概率也会跟着一同死去。
所以为了自身安全,他不得不费尽心思前去查看始祖状态,看看是否需要营救始祖。
结果血庭探子传过来的消息却令亚伯拉罕极为震撼。
‘诺顿冕下胸口插入苍白骨钉,被吊在了那洁白十字架上了!且洞窟内部遍地都是圣洁骑士尸体以及血族真祖石像。’
那些血族真祖不知因何原因全部变成了石像,似乎是在守护始祖冕下躯体,又似乎是承受不住洞窟内部的威压。
如此恐怖消息传来,在当年真切的令亚伯拉罕绝望到了极点。
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巨大的惊喜。
他心心念念的成为始祖,取而代之的机会,好像是真的到来了!
至于那封印在洞窟之中的始祖,不用想也是那库巴封印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吸血鬼始祖库巴,但是将始祖封印却未能杀死,这很明显确定了对方并没有杀死诺顿的能力。
亚伯拉罕欣喜若狂,如若封印诺顿之人真的是那传闻中的上古之神库巴,那他库巴都杀不死诺顿,这就意味着教会更是不可能将其杀死。
哪怕是利用圣洁之光和银质器物也毫无作用,毕竟当年教廷的圣洁气息可远比如今的上帝画像和宗教饰物上面投射的要浓郁的多得多得多。
当年那圣洁光柱直照教廷都没能把诺顿杀死,凭借如今新任教国的手段,恐怕更是没有伤害到始祖的可能!
新教如今把控教廷,其必然不会放出血族始祖。而吸血鬼一族又进不去教廷,这岂不意味着诺顿冕下只能永远被封禁在那教廷之中了吗?
那这岂不意味着从今以后,他亚伯拉罕就将成为真正的血族始祖,掌控无上权力了?
当年刚刚知晓始祖消息的亚伯拉罕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只想要当始祖,却不知道始祖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伴随着新教成立教国,数年间一统南大陆之后,清剿吸血鬼的潮流就开始在南大陆兴起。
伴随着吸血鬼被大规模清除,仅剩的吸血鬼也只能在城市之中苟延残喘,甚至为了存活不敢吸血之后,他才开始着急了起来。
如此规模的民意来袭,他亚伯拉罕没有真正始祖的那无上伟力,恐怕只能被消磨于无尽民意之下啊!
新教如今已然掌控绝对的大权,伴随着上帝的显迹吸血鬼也被钉上污秽的标杆,如此一来他血族彻底走向绝路,他亚伯拉罕如今还当始祖,那岂不是树个靶子让人打吗?
刚刚高兴没多长时间的亚伯拉罕顿时如丧考妣。
他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只能狠心舍弃了血族始祖的地位,随后隐入血庭,把这些年来非常跳脱的伊丽莎白给推了出来吸引注意,而自己则是对血庭进行暗中的掌控。
为了不让新教一家独大,他也用上了始祖诺顿曾经的战术,开始在血庭内又立人类新教。
且其为了防止这次立下的新教再与旧教合并,他立下的人类教派终于是更换了名称,名为‘公主教’。
其以诺顿修建的《新约》为根本,信奉那《血契》中被亚伯拉罕杀了的诺顿灵魂为上帝,信奉诺顿那死去的肉体‘枯亡’为原初死神,以此来传播教义。
至于其‘公主教’的名讳来源,则是非常简单。
其认为诺顿为天下所有人的共主,所以起名为公主,以此来代表大众的主人之含义。
而其运用诺顿修建的苟史为立教根本,这也是不得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毕竟诺顿不死,总有一天会迎来复苏。
如若到时候他诺顿怨恨他亚伯拉罕不救他怎么办?那他亚伯拉罕不得做出点成绩来表现一下自己:‘看,始祖冕下,我亚伯拉罕一直都记着您呢!’
利用诺顿编造的苟史作为教义,以此来向诺顿表示自己的忠诚!
除此之外,南大陆谁都知道血族始祖名讳为诺顿,而他立诺顿为上帝,成立教派,这不就将舆论和民众的注意力都推到了那诺顿以及新教的身上?
而在新教含义之中背弃的亚伯拉罕,那不就是背刺残暴始祖诺顿的大好人?
如此一来,他亚伯拉罕既能表现自己对始祖冕下的忠心,又能利用冕下以及新教吸引舆论以及注意,同时还能把他亚伯拉罕的名讳摘除出去,一跃成为人类派系的成员。
如此一箭三雕之计,他亚伯拉罕实在是聪明绝顶啊!
反正他又不当新教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