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窗下那枚来历不明的油纸团,如同投入心湖的一块坚冰,寒意久久不散。李明最终没有去捡,只是用一根长竹竿将它拨到了墙角更深的阴影里。
未知的窥探与莫名的“礼物”,让这间小小的客栈房间充满了无形的压力。
府试在即,他强迫自己将心神拉回书卷,然而伏案良久,徐静舟那两本承载着世情百态的旧册子翻得哗哗作响,周教谕关于“筋骨”与“血肉”的点评言犹在耳,思路却如同陷入泥沼的牛车,沉重而难以前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陆放翁的诗句此刻显得如此沉重而贴切。他需要更广阔的视野,需要跳出这斗室,去呼吸府城更深沉的“烟火”。
“忠叔,铁柱,我想去书肆看看。”李明放下笔,揉着发胀的眉心。
“书肆?”张铁柱正就着咸菜啃馒头,闻言一愣,“明哥儿,咱们带的书还不够看?府城的书贵死个人!”
忠叔却似乎明白了什么,点点头:“也好,少爷也该出去透透气。府城最大的书肆当属‘文渊阁’,就在府学东边那条文华街上。老奴陪您去。”
“不必了忠叔,”李明站起身,“我想一个人走走,静一静。” 他需要独自去观察,去感受,去捕捉那些能激活僵化思维的细微脉搏。
忠叔沉吟片刻,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巧的旧钱袋,倒出几块碎银和一些铜钱,数了数,塞到李明手里:“少爷拿着,万一……遇到想看的珍本,也好应急。府城书价不菲,量力而行便是。” 那钱袋的分量很轻,忠叔眼中的关切却很重。李明心头微涩,默默接过,放入怀中。
文华街果然不负其名。相较于主街的喧嚣市井气,这里弥漫着一种沉静的书卷墨香。青石板路两旁,大小书肆林立,招牌古朴雅致。
除了气派非凡、雕梁画栋的“文渊阁”,还有不少专营古籍、字画、碑帖的精致小店,更有一些门脸窄小、堆满旧书的“陋室”,吸引着囊中羞涩的寒门学子。
李明没有立刻进那富丽堂皇的文渊阁,目光反而被一家不起眼的旧书肆吸引。店招是块饱经风霜的木匾,上书三个朴拙的隶书:“积微斋”。
店门半开,里面光线有些昏暗,空气中漂浮着陈年纸张特有的、略带霉味的墨香。这气息,竟让他莫名想起了父亲书房里那些蒙尘的旧书。
店内空间不大,书架顶天立地,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大多品相陈旧,书页泛黄卷边。一个须发皆白、戴着老花镜的掌柜伏在柜台上,正就着天窗透下的光,小心翼翼地修补着一本残破的线装书,神情专注得仿佛在雕琢一件稀世珍宝。店内只有寥寥两三个顾客,各自在书架间安静地逡巡。
李明放轻脚步走了进去。他的目标很明确,寻找那些记载地方掌故、律法案例汇编、甚至前朝野史笔记之类的“杂书”,这些正是他目前最渴求的、能补充“血肉”的养料。
他很快在角落里发现了几本落满灰尘的《江宁府志》散卷和一部厚厚的《刑案汇览辑要》。书页粘连,翻动时发出脆响,显然久无人问津。
他如获至宝,立刻捧着书,在靠窗一张吱呀作响的旧条凳上坐下,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
过目不忘的能力在此刻全力运转。
那些枯燥的府志条目、复杂的律例条文、千奇百怪的刑名案例,如同汹涌的潮水般涌入他的脑海。他的手指在发黄的书页上快速划过,眼神专注而明亮,大脑像一座精密高效的工坊,将海量的信息分门别类地存储、归档。
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口中无意识地低声复述着一些关键细节:“……正德七年,江宁县水患,饥民哄抢官仓米粮,主犯张阿大依律当斩。然府衙查明其抢粮实为救襁褓中垂死幼子,且所抢不过斗米,情有可原。时任知府王大人力排众议,改判枷号示众三日,发回原籍管束。此判例后录入《恤刑则例》……”
就在他沉浸于这些冰冷条文背后的悲欢离合,尝试在记忆中构建一个个鲜活案例,试图理解那“情”与“法”之间微妙的平衡点时,一个温和醇厚的声音自身侧响起:
“小友对刑名律例,兴趣颇深?”
李明悚然一惊,猛地从书页间抬起头。只见一位身着半旧藏青直裰的中年文士,不知何时已悄然站在他身旁的条凳另一端。
此人约莫四十余岁年纪,面容清癯,肤色微黑,眼角带着几缕细密的皱纹,眼神却温润平和,如同蕴藏了星光的深潭。
他身形颀长,站姿松而不垮,一手随意负在身后,一手拿着一卷翻开的旧书,气质沉静内敛,没有丝毫咄咄逼人的锋芒,却自有一股令人心折的从容气度。
李明慌忙起身,拱手行礼:“小子冒昧,打扰先生清静了。只是……只是府试在即,策论需务实,小子根基浅薄,故来此寻些佐证,以增见闻。” 他心中惊疑不定,这人何时进来的?自己竟全然未觉!而且对方身上那份渊渟岳峙般的沉静,绝非普通读书人可比。
中年文士微微一笑,摆摆手示意李明坐下,自己也随意地坐在条凳另一端,目光扫过李明手中的《刑案汇览辑要》和摊开的《江宁府志》,眼中闪过一丝了然:“府试策论,首重经世致用。能想到从地方刑案志书中汲取养分,小友心思倒是务实,不尚空谈。只是……”他话锋微转,语气依旧温和,“方才听你所言案例,那知府王大人改判,小友以为如何?是‘法’屈于‘情’,还是另有深意?”
这问题直指核心!李明精神一振,这正是他苦苦思索的关节所在。他略一沉吟,脑中瞬间调出刚刚记下的所有相关细节:案情始末、律条规定、当时的灾情背景、知府王大人的仕途履历……过目不忘的能力让他拥有了详实的“素材库”。
“回先生,”李明组织着语言,眼神明亮,“依《大明律》,哄抢官仓,确属重罪,斩刑不为过。然王大人改判,小子以为并非单纯屈法徇情。其一,张阿大动机非为私利,实为救子,其情可悯;其二,哄抢规模甚小,未酿大乱,其行可恕;其三,亦是关键,”李明顿了顿,脑中闪过府志中关于当年水患的记载,以及父亲曾提及的“治乱之道”,“当时水患刚过,饥民遍地,人心惶惶。若对张阿大处以极刑,恐非但不能震慑宵小,反易激起民怨,使更多绝望饥民铤而走险,酿成更大祸乱!王大人此举,表面是恤刑,实则是权衡利弊后,以最小的代价稳定了局面,平息了潜在的民怨沸腾,乃‘以刑止刑’、‘刑期于无刑’的更高明手段。与其说是屈法,不如说是‘法’在‘势’与‘情’的权衡下,找到了更符合‘忠厚’本心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