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的青山县飘着细雪,王府龙、周线龙、宋都太、王大牛四人裹着厚重的棉衣,脚步匆匆地踏入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他们脸色凝重,手中紧紧攥着皱巴巴的购房合同和借款凭证,仿佛握着最后的救命稻草。
“渠主任,我们被骗惨了!”王府龙声音沙哑,眼中满是绝望,“青山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房子抵了我们的借款,现在却不认账,说合同不算数!”原来,四人曾借钱给该公司用于项目开发,后来双方协商一致,将借款本金和利息转化为购房款,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如今房子迟迟未交付,公司还想单方面撕毁合同。
渠成顺接过材料,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和借款协议,眉头越皱越紧。这起案件涉及借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转换,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他立即召集周万发、张忠民等团队成员展开讨论:“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确认两种合同转换的合法性,以及核实转化的借款本息是否合规。”
张忠民负责调查青山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项目进展,发现公司资金链早已断裂,多个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周万发则联系当初参与协商的证人,收集双方达成合意的证据;张彩娇逐笔核对借款本金与利息的计算,排查是否存在高利贷转化的情况。
方梅得知消息后,迅速跟进案件。她走访了多位类似遭遇的债权人,发现青山绿海公司采用这种“以房抵债”方式坑害了不少人,舆论的声浪逐渐在县城中蔓延开来。
开庭当日,法庭座无虚席。青山绿海公司的代理人振振有词:“这些所谓的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民间借贷的担保,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渠成顺沉着应对,出示了完整的协商记录、转账凭证和对账清单:“根据相关法律,双方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且已对账清算,不存在《物权法》禁止的情形,也并非借贷担保。只要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说到利息转化问题时,张彩娇呈上详细的利息计算分析报告:“我们已严格审查借款利息,均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不存在高额利息违规转化的情况。”面对确凿证据,被告方渐渐哑口无言。
最终,法院采纳了渠成顺团队的主张,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青山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履行合同义务。宣判那一刻,四位当事人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住渠成顺的手连声道谢。
这起案件的胜利,不仅为当事人讨回了公道,更在当地树立了司法权威。渠成顺在事后的普法讲座中说道:“法律的天平永远向正义倾斜,任何企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窗外,瑞雪纷飞,法律服务中心的灯光温暖而明亮,照亮着每一个寻求正义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