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斜斜地洒在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上,渠成顺站在门前,抬手将“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铜牌扶正。铜牌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特有的光泽,映得他脸上的笑容愈发明亮。这是他筹备了大半年的成果,从选址装修到人员招募,每一个环节都倾注了他的心血。
推开玻璃门,屋内的布置简洁而不失庄重。墙上挂着各类普法宣传海报和法律服务流程示意图,几张办公桌整齐摆放,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新家具味道。渠成顺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翻开工作计划本,开始梳理今天的工作安排。
就在法律服务中心众人忙碌而有序地开展工作时,一个愁容满面的女子走进了大门。她叫张晓捷,清秀的脸上满是焦虑。张彩娇,法务助理,连忙起身迎了上去,“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要投诉宏达通信集团青山有限公司!”张晓捷语气激动,“他们太欺负人了!”
渠成顺等人听到动静,也围了过来。在众人的安抚下,张晓捷慢慢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几个月前,她在宏达通信办理了一项套餐服务,当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她该服务有有效期限限制。可就在前几天,她的手机突然无法使用该服务功能了,去营业厅询问才被告知服务已过期。张晓捷要求恢复服务,却遭到了拒绝。
“他们说合同里写了有效期,可我当时根本没看到,也没人跟我说!”张晓捷越说越委屈,“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嘛!”
渠成顺眉头紧锁,“这种情况,他们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老周,你负责诉前民事调解工作,先联系宏达通信,看能不能协商解决。”
周万发点点头,立刻着手联系。然而,宏达通信态度强硬,坚称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有效期,是张晓捷自己没看清楚,拒绝承担责任。调解陷入僵局。
“既然他们不愿意协商,那就走法律途径。”渠成顺果断地说,“忠民,你和彩娇整理相关材料,咱们帮晓捷打官司。”
张忠民和张彩娇立刻行动起来,他们仔细研究张晓捷的合同和相关证据,发现正如张晓捷所说,合同中关于有效期的条款不仅字体小,而且位置隐蔽,根本没有引起消费者注意。同时,他们还找到了当时办理业务的录音记录,里面确实没有提到有效期的事情。
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周万全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凭借在司法局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大家提供了许多法律依据和案例参考。方梅则全程跟踪报道,将法律服务中心为张晓捷维权的过程详细记录下来,写成了一篇篇生动的报道,在晨报上连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经过一番精心准备,张晓捷诉宏达通信集团青山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法庭上,渠成顺作为张晓捷的代理人,据理力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被告在与原告订立合同时,未向原告告知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却在合同履行中以此为由限制服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宏达通信的代理人却百般狡辩,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们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最终,法院采纳了渠成顺的观点,作出判决:宏达通信集团青山有限公司构成违约,需恢复张晓捷的服务,并赔偿相应损失。
这个判决结果让张晓捷喜极而泣,她紧紧握住渠成顺的手,“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方梅将这个判决结果写成报道发表后,在青山县引起了强烈反响。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遇到法律问题都愿意来这里寻求帮助。渠成顺看着忙碌的办公室,心中充满欣慰。他知道,自己和团队所做的一切,正在为青山县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而那一束法治之光,也将照亮更多人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