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过将萨仁安顿好,送上车去舅舅家。
离开之前,她将弓箭和靴子给秦过:“这是你的阿父留下的长弓和箭囊,我将系带改短,好让你佩戴,它们和马刀一样,陪伴你的阿父杀死敌人,也一定会陪伴你。”
“我依旧不放心你的叔父,所以传信要一位你阿父以前的亲随陪伴你。”
“到了乌兰部你无需胆怯,你身上流动着尊贵的塔塔部落嘉措族的血脉,是草原上的部众之中,手能弯弓、胸有胆识、身怀技艺的勇士最多的部族。你是英雄的英雄所生。”
送别了萨仁,她口中的那位忠仆也已经到了。
是一位四十余岁的老者,瞎了一只眼,足部也有些跛,除了他之外,还带着他的长子。
他对秦过单膝跪下行礼:“我的小主人,您的血脉对我有大恩,我本应该侍奉在您身边,我瘸了腿,瞎了眼,是拖累,被驱逐离去,可汗妃不嫌弃我,允许我继续为您效力,这是我的长子辛德,他会为您牵马提灯,忠心耿耿。”
原身对于当年的那场战斗只有依稀的记忆,只听说上千名战士十不存一,财物被抢夺,亲人被杀死,上万人的族群到现在三三两两分散。五十人的聚集地,只有不到百只羊,穷的令人发指。
秦过扶他起来:“你是我阿父的那可,就是我的那可。”(那可儿:亲随、伙伴、战友)
辛德十五岁,比秦过高了一个头,学着他父亲的样子跪下来。
游牧的部落里,“成年逻辑”并非单纯以年龄为标准,生存技能是优先于年龄的。文明在马背上诞生,六岁的孩童就要会弯弓搭箭,12-15岁就能正式佩刀,举办成人礼了。
在秦过斩杀了头狼之后,他就被赋予了超越年龄的“英雄认可”。所以他被赠予弯刀、赐予长弓和箭囊,他的母亲为他做了新鞋,祝福他在草地之上翱翔起飞。
他们离开的当晚,这个小聚集地里又遭到了狼群的袭击。
这次狼群非常有组织纪律,咬死了猎犬,甚至都没有去羊圈,而是进入了吉塞大儿子家的帐篷里面,咬断了他的喉咙。
他的妻子半夜被湿润的凉意惊醒,一双幽绿色的狼眼睛让她发出凄厉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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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部落被驱赶到稍显贫瘠的区域,而乌兰部能号召几千的勇士,占据的地盘是非常丰茂的。
听说秦过是去退婚了,叔父可太开心了,给了两个亲随,还给秦过准备了马匹和路上的干粮,顺便还送了盘缠。
这时候,男方去女方家族表达友好,是不能带超过五人的,这样的习俗除了“不加重他人负担”的生存准则,还有展现 “将核心成员置于险地” 的诚意。
在家族与家族的婚姻外交之中,还有一种“人多即轻慢”“人多即越矩”的仪式感。
一行五人,轻装无负重时,草原跑马每日可行80公里,只需要4天时间就可以到达乌兰部。
辛德只用了四天,就被秦过指挥的团团转。
这小孩可太崇拜秦过了,尤其是秦过骑马骑累了跑去溜达,带着他抓了两只兔子之后,那眼睛里面都要冒星星了。
他的父亲反而一脸欣慰。
“我的弟弟和您一样大,等他长大,他也会跟随您。您有最尊贵的血脉,会带领我们重新走向高峰!”辛德激动的本来就陀红的脸庞更加红。
秦过:“你还有个弟弟?”
“是的,他和我的额吉在家。”辛德说,“可汗妃给了我们三只羊,让父亲陪您走一趟,父亲带上了我。”
那是他们唯一的财产。
这三只羊换来了另一个家庭所有的劳动力。
可能萨仁不必给这三只羊的,但是她还是给了。她知道失去丈夫和长子的家庭需要面临怎样的困境,其实三只羊并不足以作为回报的。
秦过眨眨眼睛。
小黑龙甩甩尾巴:【完辣,三点五只羊的老婆本都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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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部
阿央珏正在河边洗衣服。
清凉的水从他指尖漫过,他听着上游传来叽叽喳喳的声音,搅动的水痕在手中荡漾出涟漪。
“我听我阿父说,那位被长生天眷顾的少年勇士要来啦!”
“他会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很高?很帅气?听说他弯弓能射杀百米高的天空上的飞鸟,他伸手就能抓住湍急溪水里的鱼群……”
“他是来迎娶卓玛的吗?”
“我才不信呢,塔塔族人已经没有厉害的勇士了,我听阿父说他们的勇士都被巴巴哈家族杀光了。”
……
他清洗着衣服,很快就着这些零碎的话语,将手上的工作做完了。
他的头发扎成两条非常漂亮的辫子,用布巾盘在脑后,露出他一张漂亮的脸庞。
他有着不逊色于乌兰明珠的美丽双眸,眼尾垂着,睫毛投下的阴影如溪涧边新萌的蕨类。他的鼻骨高挺,鼻翼却小巧,单看左边脸庞,有一种精致到让人失语的震撼。
唯一遗憾的,是他的右侧眼睑往太阳穴,生着三指宽的蝶翼状红斑,像是破晓时分金红交融的朝晖泼溅在雪白羊皮纸上。
他出生的那一年,乌兰部发生了大规模的瘟疫。萨满预言,如果他的母亲生男要溺死,生女要毁面。
这是他出生时就被烙印下的痕迹。可能萨满原意是要毁掉他的右眼,但是他的母亲拼死争取,让他只灼伤了皮肉。
也好在当时年龄小,创口缓慢的长出了血肉,但是却在他脸上留下了一块斑驳的颜色。
在生与死之间,母亲选择保住了他的性命。
他被迫穿着裙装,梳着女子发髻,维系着这个谎言。只是很多年过去,他脸上的疤痕让他依旧摆脱不了“灾厄”这个称呼。
他的家草原边远离中央大帐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平坦的山坳,从主帐去放牧的地方,会经过他家的毡帐。
这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将衣服晾晒好,再拿起篮子和瓦罐准备去照看母羊,顺便将家中的马匹牵回来,再挤一些马奶去酿制马奶酒,才走到山坳处,就看到草地上有斑驳的血迹。
因为他向来低着头走路,注意脚下,所以很轻易的注视到了斑驳的血迹。
这里并不是很好的放牧地点,水草较少,草也不丰盛,很少人走,因为他经常避开人的原因才常来这边。
他皱着眉,握了握腰间的刀,有些警惕地沿着半人高的草木往前走了两步。扒开草丛,很清楚的看到不远处,一个受伤的壮硕男人躺在地上生死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