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以后,秦阳就带人随意瞎逛着。
不过逛着逛着,秦阳就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不是襄州城不对劲,而是身边人的不对劲。
春儿秋儿虽然没有明说,但都是一脸的幽怨。
跟那天在路上,自己夺了她们的处子之身,表情一模一样。
想了想,秦阳知道她们在介意什么,说道:“本王是你们想的那种,十分随便的人吗?若真的和那个女人搞了一晚上,本王现在还有力气跟你们逛街吗?不信你们问问富贵儿。”
付贵走上前,说道:“呃……春儿秋儿,以我付贵的拙见,小王爷虽然年轻,但精力总是有限的,退一万步讲,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是!”
“真的?”
听完,春儿秋儿一同看向秦阳。
她们的身份早已不是王府丫鬟那么简单。
这一路上,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她们已经和秦阳发生了男女之间最为亲密的关系,她们甚至用嘴帮秦阳……
她们现在很自然地认为,她们除了丫鬟这个身份还是秦阳的女人。
虽然她们一辈子也别想达到沈婉君和武灵儿的地位,但她们有义务让她们的男人变得更好。
而不是在外面胡来,宠幸不干不净的女子。
回去后,两位王妃肯定要说她们。
秦阳大大咧咧地伸出胳膊,一边一个,将她们搂进自己怀里,小声说道:“真的假的,今晚你们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试一试?
怎么试?
两女瞬间明白了秦阳话里的意思,红透了脸颊。
秦阳见状哈哈一笑,说道:“总之,你们都要无条件地相信本王,支持本王,本王做任何你们看不懂甚至厌恶的事情时,都有本王的深意,昨夜也是。”
“奴婢们知道了。”
两女对视一眼,心情好了不少。
几人继续逛着街,两女的话也多了起来。
秋儿眨着美眸,说道:“小王爷,这襄州城,看起来似乎比咱们京城还要热闹。”
春儿附和道:“是啊是啊,街上随处可见胡人,对了,还有那些咱们只听说过,从没见过的,金发碧眼的洋人。”
秦阳解释道:“襄州城可是咱们大玄和楚国的边境大城,往来贸易十分频繁,所以才有这么多胡人,他们都是来这里做生意或者中转的,至于那些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多也是来做生意的。”
“王爷王爷,那些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多好高,比咱们大玄男人普遍要高一个头。”
春儿忍不住惊叹道。
秦阳撇撇嘴道:“高有什么用?银枪蜡钻头,中看不中用。”
“就是,中看不中用!”
付贵随即附和道。
闻言,春儿秋儿互相看了看,抿嘴偷笑。
男人啊,都喜欢攀比。
带着几人在襄州城转了好大一圈。
入目繁华,街上乞丐很少。
秦阳更加确定,要搞死齐文彬了。
这样一座繁华城市,绝对不能被齐文彬卖给楚国。
不知不觉,众人又来到了昨天来过的黄鹤楼。
由于是乔装打扮,来到这里后,秦阳失去特权。
交了好大一笔钱,才进去黄鹤楼。
目标明确,径直登上顶层。
昨天,光顾着吃饭喝酒了。
都没静下心思好好欣赏一下外面玄湖的风景。
只是带着几人趴在栏杆上,还没欣赏风景多久,耳边就传来冷嘲热讽的声音:
“真是一群乡巴佬,黄鹤楼的管事也真是的,怎么什么人都能被放进来!”
“就是!一看就是打北边来的,都是泥腿子!”
“和这群泥腿子同层,真是晦气,晦气啊!”
听见这些话,秦阳微微皱了皱眉。
可以确定,这些嘲讽的话就是说他们这一行人的。
因为,只有他们这一行人刚上来。
而且,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也和这一层的其他人略微有些不同。
襄州靠南,这边的服饰流行元素更靠近楚国那边。
而秦阳他们这一行人身上的便装,都是从京城带过来的。
两地服饰虽然差别不大,但一看就能看出来。
所以,他们这一行人才被说打北边来的泥腿子。
秦阳微微皱眉,付贵等侍卫反应更大。
要不是没有得到秦阳明确的命令,他们高低上去给这些人一人一耳光。
没有任何动作,更加助长了这些人嚣张的气焰:
“嘿!这群乡巴佬,还敢瞪我们!”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们!”
“瞧瞧你们身上穿的什么东西,早就过时了!”
“你们也配在黄鹤楼顶层待着?”
嘲讽的是一桌围坐在一起的襄州当地公子哥。
穿着都不菲,非富即贵。
除了他们,顶楼偌大的空间,还有几桌客人。
不过他们都在各自干的各自的事情,也有不少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小王爷,要不要属下上去给他们点教训?咱们哪受过这鸟气?”
“京城来的,怎么到他们嘴里就是乡巴佬了?”
“咱们京城人,到哪都高人一等好吧!好歹也是咱们大玄的都城。”
付贵气道。
秦阳微微一笑,说道:“用武力解决虽快,但咱丢不起这个人。”
“看本公子眼色行事。”
听见秦阳自称“本公子”,付贵秒懂,“得嘞,谨遵公子之令。”
点点头,秦阳带着人上去了。
春儿秋儿还是第一次跟秦阳干这种事情。
两个丫头是既紧张又激动。
秦阳大摇大摆的上前,来到这一桌面前,扫视众人一圈说道:“你们之中,谁说话管用?”
一位手上戴着玉扳指的公子哥道:“我!”
秦阳挑眉问道:“你是谁?”
那名戴着玉扳指的公子哥还没说,他身边的一名狗腿子就开口了。
声音很大,恨不得整座黄鹤楼都能听见:“乡巴佬,竖起你的耳朵听好了,说出来怕吓死你,这位可是我们襄州长史上官大人的独子,上官坤!”
闻言,付贵等人都笑了起来。
长史,居于刺史之下,也就是襄州的二把手。
昨天,连襄州刺史齐文彬在自家王爷面前,都乖巧地像条哈巴狗,更别说长史了,更更别说,现在只是长史的儿子,给自家王爷提鞋都不配。
不对,给他们提鞋都不配。
“原来是坤哥,久仰久仰。”
秦阳笑着拱了拱手。
他实在忍不住。
上官是个好姓。
但配上“坤”字,怎么就这么好笑呢。
见秦阳对自己抱拳,拇指上戴着玉扳指的上官坤一脸意外,“你认识本公子?”
“不认识。”
秦阳摇摇头,又说道:“长史的儿子不认识,不过本公子认识豫州刺史的儿子,他叫冯子炎。”
一听这话。
上官坤皱了皱眉。
豫州?
汉王的封地!
豫州刺史的儿子?
眼前这个乡巴佬竟然认识豫州刺史的儿子?
刺史可比他爹的长史大。
虽然不是襄州的,但哪个地方的刺史都厉害。
难道眼前这个乡巴佬,也是官员子弟。
上官坤不敢再高人一等,还站起来,拱手道:“敢问公子高姓,家父何人?”
“姓杨,杨凌!至于家父,死的早!都没见过。”
一听秦阳父亲死了,见都没见过。
上官坤又坐回去。
这个时代,拼的不是自己,而是爹,是家世!
秦阳连他爹都没见过,家世肯定不怎么样。
“不过,我有六个哥哥,其他哥哥混的都不怎么样,至于我那个亲哥,还行,手上有点小权,就是脑子不太聪明,脾气还不好,急了还打人。”
听见秦阳这话,上官坤更加不在意。
倒是付贵等一干人,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不是,小王爷,你管皇权叫有点小权?
您是不是对皇权有点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