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个残缺不全的圣旨上的满文大家不认识,往前走的时候,他们还看见一个摊位上售卖的书法,是以篆体字或者草书所写。
虽然他是高中学历,但说实话,大多数字并不认识。
对于这种普通人认都不认识的艺术品,常顺没有半分兴趣,他还是更喜欢那种规规矩矩的书法,大家都认识的那种。
如果连认都不认识,要想知道具体含义,还要跟专业人士打听,很麻烦。
旧书摊位上绝大多数的书,跟他在沪市从拆迁区或者废品收购站选到的是一样的。
各类小说、杂志、工具书等,应有尽有。
又走过一段距离,他发现前面的一处摊位又围了一些人。
靠近之后,听到一名女人说话的声音:
“老板,小孩子吃东西,并不是故意把辣条掉到你的画上面去的,你就说这画最低多少钱好了,我把它买下来。
当然,你也不能讹人、漫天要价,价格要得高了,我们就走法律程序,我可以找律师跟你交涉。”
这位女人,年龄看上去30多岁,长得比较漂亮,也很有气质。
她的身旁,有一名八九岁的小男孩。
地摊老板,看上去50岁左右,戴着眼镜。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不管是不是故意,把画损坏了,影响品相是事实。
不论是谁,损坏了东西就要赔偿。
这画是京城着名画家xx x所画,目前的市场行情,需要3000到5000块钱。
你现在可以打电话找人鉴定真假。
我也不说5000,就折中一下,你给4000好了!”
听了女人说的话,摊主道。
“大家有没有懂画的?帮我看看这画是不是老板说的那个画家所画。”
30多岁的女人又问周围的人。
事不关己,大家只想看热闹,自然没人站出来帮她看画。
常顺看了一眼地面上的那幅画,画的是“春江水暖鸭先知”。
画中有桃花,两只鸭子,一些水草、露出尖角的荷叶、山村等图案。
画是彩色的,很传统的题材,看上去一片生机、祥和。
画面中一处空白位置,那里有一些油渍,应该是之前小孩掉下的辣条形成的。
由于刚好在醒目位置,所以比较显眼。
“那行!就按你说的4000块钱,我赔给你!不过我没带那么多的现金,现在打电话让人送来。
另外你收了钱之后,必须写一个收据给我,要是假的,我起诉你!”
见周围的人没人出来帮她鉴定,女人就对摊主说道。
“没问题,我可以给你写收据。”
老板同意后,她就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看来到这里逛,不能随便带小孩过来!”
知道了情况,站在常顺侧前方大概两米远的一名40岁左右的男人说道。
“是啊!特别是孩子吃冰淇淋或者辣条这类东西的时候!不能逛字画摊位!”
这人身旁的另外一人,年龄与其相仿,应该是他的同伴,跟着说道。
“除了小孩,宠物最好也不要带进来,不然因为一些原因,把别人摊位上的瓷器、玉石弄翻几个,损失肯定更大!”
听到二人谈话,又有人说道。
“说的有道理!逛这样的地方,要小心再小心,该想到的或者该注意的,一定要注意。”
…………
“小峰,今天的事你可要长个记性,以后不论是在这里或者在其它地方逛,逛着的时候都不要吃东西。
另外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
女人打完电话,又对她身旁八九岁年龄的小男孩说道。
或许是知道自己闯祸,这小孩一直不言语,低着头,不看周围的人。
这时30多岁的女人跟他说话,他也只是点了点头。
女人的脾气还算好,没有下手打人。
要是有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先下手打了再说,不管孩子是不是不小心。
但这种情况,不打人是对的。
毕竟小孩肯定不会故意把辣条扔到别人的画上。
事情发生了,就该坦然面对、接受。
当然,其它时候,打不打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有时十句好话,抵不上一耳刮子!
“妈妈!真要赔别人4000块钱吗?”
又过了片刻,小孩问女人道。
到了八九岁的年龄,已经懂事了。
“你说呢?不赔人家会让你走吗?
这画买回去,以后挂在家里,你每天都看上一遍,记得凡事都要多思考,做事小心谨慎。”
“我会的!以后我好好学习,等长大了,我把钱赚回来!”
“嗯!那你好好学习!”
…………
发生这样的事,对女人来说,也并非完全就是坏事。
如果字画真是名家所画,那也不算吃亏。
常顺看过这幅画,就他自己而言,还是很喜欢的,挂在家里,好看!寓意好!
所谓“祸兮福所倚!吃一堑长一智”。
小孩经历了这样的事,肯定会成熟很多。
类似“卧薪尝胆”,每天督促自己,未来取得一定的成就也并非没有可能。
常顺在戴眼镜的老板这处地摊停留了一会儿。
这人也是以售卖各种旧书为主,附带着卖一些字画。
有其他顾客询问字画的价格,对方根据情况,说的都不相同。
便宜的,没有装裱,又不是名家所写、所画,只要十元二十元。
装裱过的,一般50块钱以上。
也有值钱的,七八千块钱。
不过过万的没有。
老板实话实说,过万的东西,不会随便放在摊面上。
常顺他们依然没有购买这处地摊上的东西。
看了会儿就又向前走去了。
逛完整个旧书区域,书、字画他都没有购买,只是在看见两本相册时,把它们买了下来。
两本相册里面的照片,年份较早,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
相册写的是“沪市公私合营文化纸品厂”。
这两本照片,比较有特色。
其中一本是以男方为主的照片。
另外一本是女方。
两本照片前面书页写的有男方把照片赠送给女方,女的把照片赠送给男方的文字内容。
不过后来结婚了,又贴了一些照片上去。
整体而言,属于一家两口相识之前、恋爱,再到结婚生子。
照片中的场景,以京城各处景点为主。
通过照片,能够看到五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京城人的一些生活情况。
那个艰苦的年代都能够照这么多的照片,不用说,家庭必然不是普通的家庭。
相册里面除了照片,在男方那本相册的其中一页,他还发现了一张剪纸。
剪纸所剪的内容是一个圆形花卉“忠”字图案。
这种题材,一看就是特殊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