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人真的要相信自己的本能。
当你和一个人的初相识时,便感到浑身不适、吃喝不香时,这便是“生理性厌恶”准没错了。
对人也好,对事也好,唯有热爱,可以永恒。
无论当初你下了怎样的决心,只要从开始时便不喜欢,那坚持的过程就只有折磨。
可悲的是,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痛苦绝伦的折磨过程,也不可能得到一个能够被自己认可的,“好”的结果。
包子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所有生活。
她很黏人,胸无大志。
满脑子想的,都是玩乐。
当我好不容易从一个“废人”,熬成了司职救人的“英雄”,正准备为了事业大展一番拳脚的时候,却又陷入到了对“调转”的漫长等待里。
所以,我能做的,便也只有每日与包子在一起“玩乐”。
可随着日子的推进,我发现我俩之间除了“身体”之外,再无任何可以“交流”的途径。
特别是“心灵”上,我俩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物种。
这也难怪,作为一个二十四周岁的成年男子,我是真的很难去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耐心沟通!
因为包子并不是真的“七、八”岁大!
论实际年龄,她比我还要多活一年!
关键在这唯一的“交流”途径上,我俩也不是十分和谐!
可以说是只有“共振”,完全没有“共鸣”!
而对现实的不满,我却无力更改。
毕竟在家人,也即是妈妈的眼中,包子已是我“明年的新年”。
当一个人活着,却只能去回忆的时候,他就等于是死了。
那时的我,与那些每天被家人推到巷子口处,坐在轮椅上,迎日出、盼夕阳的耄耋老人们相比,唯一的区别,可能就只剩下了我还“年轻”。
可是“黄泉路上无老少”呀!
不是吗?
事业上的“寸功难进”,感情上的“如鲠在喉”。闲暇里,我便只能写下一段又一段文字,用以慰籍或者规劝自己。
比如在《新年里写给我明年的新娘》之后,又饱受了三个多月折磨的我,在一个失眠的夜里,写下了这篇《生命不可承受之残忍》:
真的变了。
好多年前,我还是个孩子。
还以为时间,就是要用来浪费的。
青春,就是要用来挥霍。
那时候,真的好单纯。
看到美好,会欢喜到哭泣。
相信友情,觉得两肋插刀是荣耀。
有好多好多的兄弟。为了义气,甚至宁愿割让心爱。咽泪装欢,只是为了单纯的逞强。
已经变了。
明白了什么叫力不从心。
长大的过往里,伤痕累累的故事里,我们隐藏了纯真,挂起了保护的外壳。
真的以为自己仍然年轻。
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直到那天突然发现,小我六岁的妹妹,已经十九啦!
一直以为,爷爷是家里的健康榜样。
记忆里,还是60多岁时的他,和那个十、一二岁时的我。
总要小跑,才能勉强跟上他矫健的步伐……
可是,昨天的电话里,才没说几句话的爷爷,竟然便有些气喘吁吁了……
他真的是老了。
转眼,竟然就快八十了!
忘了是什么时候,我还有梦想,还想去流浪。
还希冀着,可以靠街头卖艺支撑自己游遍江山的旅途。
生于追逐,死在路上。
曾几何时,看到“有情饮水饱”这五个字,会心生向往。看到相互搀扶,街头卖菜或者结伴买菜的公婆,会羡慕。
我以为,我可以。
或许,我们真的可以。
但是,生活不允许世外桃源。
活着,是一种奢侈。
不珍惜的活着,是一种罪。
玩泥巴的伙伴,一起打架的兄弟,通宵唱过卡拉oK的姐妹们,不是已为人妻夫,便是已为人父母。
最不济的,也已经奋斗在养自己的道路上,成了谁或谁的下属。
成了,生活的俘虏。
对于常常与梦想背道而驰的现实,我也曾无声或者激烈的抗议过。
可是,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就足以证明,我的抗议,失败了。
有梦想的人,都睡不好觉。
睡不好觉,就会精神衰弱。
很累,很苦。
我猜,“梦想”,便是那生命最不可承受之重吧!
但对于活着来说,这同时又是生命最微不足道之轻。
我们是不是都选择了错误的方向?
让鸟儿去游泳,鱼儿去飞翔?
我以为,我一直都是活在现实里。
所以理所应当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现实”的人。
可是为什么清晨醒来,脸上还是会挂着泪痕?
为什么夜晚来临,还是会看着星星发呆?
为什么看到美好,心会痛?
为什么遇见单纯,会,自惭形秽?
我到底,是魔鬼?还是,信徒?
我们总是很挣扎,从来不敢说真话。
怕满嘴的真话,会被当成异类,或者傻瓜。
这世界是只有我一个人在矛盾?还是我们都在矛盾?
抓不住、摸不到、赶不上,我诡异的想法,瞬息万变。
我好像,真的不计得失过?
我好像,也曾疯狂的执着过什么?
我心中的血液,那燃烧着的热血,怎么冷冰冰的了?
它们,是不是都从这浑身的伤口中,流淌干净了呢?
太可怕了!
我竟然,是一个那么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吗?
可笑!
可悲……
可是,为什么总是看到、听到、见到有人问,诸如“没有钱你会爱我么?”此类的问题时,会本能的出言讥讽?
“爱一个人,还忍心让她陪你吃屎么?”
老叔的话,犹言在耳。
我长大了,终于懂了。
事实上就是,没种活的好,就不配谈恋爱!
真实的是,没有钱我会爱你么?
“不会!”
给不起,就别说爱。
给不起的,就不是爱!
“爱”字丢出去,不是绊脚索,更不是套马杆!
我曾经以为,被爱是一种责任。
现在才知道,爱人是一种义务。
而只有“爱自己”,才是每个人都在乐此不疲地履行着的责任!
其实每个人都很自私。
自私的爱着。
甚至,自私的给着。
人类的本性,到底是什么??????????
爱情不该有伤害,被爱应该很幸福才对。
不是么?
原来就算是父母,也是不一样的!
一个自私的人,就算为人父为人母了,它仍是自私的!
一个好人,就算是陌生的孩子它也会视如己出般对待!
这就是区别!
不然为什么社会上,食子女之血肉以果腹的父母,与为了子女掏心掏肺的父母,会并存于世呢?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就算是一样的外貌特征,或者是性别、语言、职务甚至生活经历都一样。
但是那颗“内心”,也一定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都曾经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安了一颗好心,碰到的又全是好人,所以全天下的人,就都是好人!
我们的父母,和我们身边的父母是爱我们的,所以全天下的父母,就都是爱子女的。
可是你要知道,这世界既然会有狠心的子女,便一定会有狠心的爹娘。
当然,有那相濡以沫的不离不弃,也必然会有那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
有共同浴血的兄弟,就有那落井下石的损友。
我们要做的,就是恩怨分明,区别对待。
人待我以真诚,我待人以真心。
人对我演戏,我还以演技!
不要做那迂腐的东郭先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
有良心是好的。
但永远别去奢求,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良心。
那样只是自讨没趣,自找苦吃!
活该失望受伤!
初生的牛犊,都是不怕虎的。
但凡是被咬了几次又侥幸活下来的,再看到老虎时,肯定跑的比谁都快!
我们曾经都是那不怕虎的牛犊,也许现在,又都是那小心翼翼爬行的懦夫。
年轻人,可以很气盛。
但是老了,就别做那自不量力的事儿。
蚂蚁绊大象,只会让人不屑。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只会为人所不齿!
阿呸!
恶心!
呸呸呸!
真恶心!!!
凡事皆有道,有道不如“得到”。
拿都没拿得起,就别说放下。
就算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恶心的人和恶心的事儿。
但只要别超出了胃的承受范围,还没到使人呕吐吐的地步,也就那么地了。
有些时候,打碎钢牙真的只能咽到肚子里。
我们都活在旁人的面具前。
如果有一天,你在身边人的面具背后,发现了一张极其可怖的丑恶嘴脸,也一定要心存感激。
起码这面具背后,还是个人。
不是社会越来越变态,而是人类越来越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资源,就显得越来越少。
随之而来的竞争,便会越来越大。
没办法,我们都要活着。
如果和你争的那个,不是你宁可死也要让它活着的人。
那么,还是让它去死吧。
我们都没有机会重来一次。一开始错了,就是错了。只能当成对的去走下去。
没有后悔药。
要么去死,要么就别说后悔。
不是不能给再多一次的机会,只是,没有时间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