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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想知道?”

胡忧抬眼望天,那里,大片的乌云在疯狂的追逐前面的白云,被追上的白云很快被同化,白云变黑,乌云似乎也白了一些。

“是!”林诗英肯定道:“为此我已经放弃了一切,难道你还要觉得我是玩吗?”

“好吧,我告诉你。”胡忧竖起两根手指道:“眼下,你有两件事必须做,一是想尽一切办法弄得大批的粮食,只要能填饱肚子的就可以,不需要花里胡哨。另外一件事,解散你的部队……”

“解散部队?”林诗英叫道。第一条她可以按胡忧说的去做,可是第二条她不能接受呀。她花了多少心血才拉起这么一只万人规模的部队,这说解散就解散,那哪成呀。

“先听我把话说完好吗?”

对着这个女人胡忧真是有些无语。她也不管是什么情况,总是喜欢抢话。

“呃,好好,你先说。”林诗英不好思意的吐吐舌头。这是纯情还是习惯?

“我说的解散不是你理解的解散。为了弄那万把人,你花了不少的时间吧。”

这次林诗英没敢插话,认真的听胡忧把话说完。

胡忧继续道:“如果换了是平时,你这样的速度慢慢发展也是可以的。可现在的环境你也看见了,你们林河帝国先后已经有一百多万部队去了武界,第二批五百万的征兵方案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下发。人家是以百万为单位的弄。你则是十几二十的增加,等你有个几万人,人家的百万大军已经开到你面前了。”

“最重要一点是你已经暴露。他们能抓你一次。就能抓你无数次,说不定抓你的追兵已经在路上,你还有时间慢慢来吗。”

说到这里,胡忧在心里暗了口气。以目前的形势看,不但林诗英没有时间,他的时间也不多。

“解散部队是让他们回去,到他们熟悉的地方招集人马。棚户区你已经见到了。他们已经快要活不下去,只要给他们食物。他们就敢跟你去做任何的事。当你的那些人员在他们之中转一圈再去来,以一个带两个来说你的人马就立马变成三万,如果一个能带回十个,十万大军立马到手!”

“这……可是他们并没有经过训练。”林诗英在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在心里认同了胡忧的办法。但是她还想从胡忧这里得到更多的帮助。如果胡忧能帮她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或是给出解决的办法,那么她就会轻松太多。

胡忧摇头道:“他们从出生那天起就在为生存而挣扎,天生就是战士,如果不是你们林河帝国种族隔离制度使他们即使进去军队也前途暗淡,你早就知道他们的厉害了。”

“天生的战士!”林诗英回忆起那些在臭水沟边抓虫吃的孩子,她记得很久以前曾经看到过一个介绍帝国精英部队的节目,当时那个主持人说过一句话:只有最精英的特种士兵才敢在野外生吃虫蛇。

如果以主持人的话为标准,那么棚户区九成以上的人都是精英特种战士的底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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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和乌云混在一起的天空猛的炸响,倾盆大雨瓢泼而下。一个雨中的世界。

爆风裹挟着爆雨袭击每一个胆敢在街上停留的人,这样的大雨,就算是藏在家里怕也不人好受。棚户区那边已经有无数的房子被风吹雨打翻了。

林诗英身上的衣裙已经透湿,可她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胡忧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不能再浪费,一分钟都不行。

胡忧无奈的任林诗英扯着在雨中穿行,有这么一个合作伙伴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高兴,不过要想成事。还真是要有这样风风火火的性格。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想得太多,最后也就只剩下想了。

以林诗英的智慧,在得到胡忧的指引之后,完全能独立运作剩下的细节,相比起一回到总部就忙碌起来的林诗英,胡忧到是轻松很多。

只三天,林诗英就把她的人马全都分派出去,基地也变得安静下来。不过胡忧知道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再一次热闹。虽然他给林诗英的不过是三言两语的指引,但这已经是碎玻璃计划的核心,相比起胡忧的碎玻璃计划,林诗英的熟悉的国度以目标清晰,雷厉风行到几乎狂暴的速度,应该能更快看到成果。

实事上林诗英昨天就已经收到了回报,几个派出去的士兵给她带回来三十几个愿意加入的苦人。林诗英亲自接见他们之后,又再一次把他们放出去,让他们为她聚拢更多的人员。

看来林诗英比胡忧想像中的更狂疯。

“如果一切顺利,一个月内,至少有十万部队!”林诗英期待的远远看着坐在那发呆的胡忧。如果不是遇上他,自己一辈子怕都不会成功吧。

一个月只是短期目的,林诗英已经决定一直沿用胡忧所说的这种方式,不断的为反帝会输入新鲜的血液,直到反帝成功。

情况比林诗英预计的还要好,只不过短短十天,她的身边就再次聚集两万多人,这其中还不包括回来又再次被她派出去的。

“司令。”反帝会头号大将林振国才从外面回来就马上找到林诗英。

算起来林振国和林战还是同学,不过林振国在学校期间并没有展现出像林战那么天才的指挥能力。所以他并不是林子卿的学生。

林振国口中的司令正是林诗英,既然组建部队总要有个句号吧,叫公主自然是不适合的。左想右想,林诗英干脆自号司令。

“你怎么回来了?”林诗英看到林振国一愣。昨天林振国才被她吩咐去弄武器,按说就算是再顺利也没这么快回来。

“我收到消息,军部要对我们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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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河帝国除了外派的远征部队,还有规模庞大的地方部队。如果说远征部队是林河帝国的矛,那地方部队就是林河帝国的盾。比起外派部分,地方部队长期存在。训练等各方面更加有素也更强大。外人不知道林诗英不可能不知道地方部队才是林河帝国的护国武力,谁要是以为他们只会防御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知道规模和番号吗?”匆匆被叫来开会的胡忧镇定的问道。这就是他的性格。越是危急就越是冷静。

“是帝国第九军团,从都城开来,满编人数为五万,不过这次他们应该只来了半个军。”林振国在这方面比林诗英更清楚。从身份来说,也应该由他来告诉胡忧。

“看来他们应该已经把反帝会摸得很清楚了。”胡忧平静道。第九军团指挥官胡忧是认识的,他不姓林,而是姓马,叫马得胜。听说是前朝太后娘家那边的人。

马得胜可不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胡忧闭着眼睛都能数出那些与马得胜有与的传说。以入校第九名的身份考入帝国、军校,五年后以第一名的身份毕业,入学前排在他前面的那八个人一一被他超过,甚至连反追的勇气都没有。这是他在军校留下的传说。

正式加入军队那更是不得了,毕业就是连长的他在第一次作战中就硬生生的领兵顶住对方整整一个团的疯狂进攻,为主力争取到足够的战略时间。在战斗以林河帝国完胜对手而结束的时候,马得胜手下还活着的兵只剩下三个,连他本人都身负重伤。

那一战,马得胜记首功,直接升级为营长,创下了林河帝国最快升迁记录。这是他在军队中的第一个传说。

军队会派马得胜来应该是做并充分考虑的。一来马得胜也属皇族,并不惧怕林诗英的身份。二来马得胜打仗从来不是敌人死光就是自己死光。不留后患,干净利落。最重要的怕还是马得胜能给他们带去胜利。

“应该是的,据我收到的消息,军部给马得胜的权限是调动整个第九军,而他这次只带了一半部队出来,那就认明他清楚我们的底细,知道半个军的兵力足够收拾我们。”林振国认同胡忧的分析。他进军校的时候马得胜早已经毕业,但他可没少听马得胜的传说。

胡忧冷笑道:“以我们之前一万左右的兵力,马得胜确实没有必要拉整个军过来,半个军共计两万五的兵力打我们跟玩似的,其实都已经算是买了保险。”

以第九军的实力打一支无论是人员、武器、装备都远远不如的部队,想要输真的很有难度,别说带来半支,就算是带个团来怕都能灭了林诗英。战场上可不会管什么大公主小公主的,那些不会有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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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得胜的刀都已经快架到脖子上了,你们还在那分析个屁,是打是跑紧张决定呀!”林诗英脸色难看的吼道。

吼叫是因为林诗英心里没底。别看她又是组建部队又是被抓去关,她跟本就没上过战场,大战说来就来,她不紧张才是怪事呢。

“副座,你怎么看?”胡忧问林振国。相比马得胜的资料,胡忧对林振国知道的反而要少很多。

“我认为打得过。”林振国分析道:“马得胜会只带半个军而来,那说明他并不了解我们最新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打他个措手不及,就算只是打个平手,我们反帝会的名声也打出去了。”

“只是打个平手?这太保守了吧。”胡忧笑道:“都城距离这柳家集不远那是按以前的交通,现在可没有飞船汽车,最快的也就是马车而已,马得胜的半个军也得有近三万人,最快速度都得把十五天丢到路上,十五天后,我们保守估计能有七、八万人,三倍于马得胜又拥有敌明我暗之势,这还只打个平手那将来还有什么盼头?”

“依少帅之见……”

“我要全吃了他!”胡忧一拍桌子道:“新兵只要一战就能成为老兵,而一次胜利的大战甚至能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反帝会一口气从一万扩充到十万,新兵多而军心不稳,很多不过是为了吃上口饭而来,马得胜的来到正好给了我们练兵的机会,吃掉他,我们就能有十万雄兵!”

“说得好,我们干!”林诗英学着胡忧也一拍桌子,顿时把心里的那些忐忑给拍没了。人就怕想,越想事也就越多,不去想反而不会有那么多的乱七八糟。

“你们就不问问武器方面的问题?”林振国苦笑道。

第九军可是林河帝国十大顶级战斗部队,能打个平手林振国都已经觉得很了不得了。要知道换在一个月前,能不被人家一口全吃了那都算胜利。现在好,居然要计划吃掉人家,看样子还是一口不剩的那种。

“我们的武器不足吗”林诗英才把紧张给丢掉马上又捡回来。她就算再没上过战场也知道武器的重要性,没有武器那还打个屁。

胡忧皱眉道:“我记得你给我的后勤报告里写明了有两大仓库武器的。”

“是有两大仓库武器没错,可是那只够武装两万人的。”林振国叹息道。他这次出去本是要弄武器的,可谁知道武器没弄到,却带回来第九军来攻的消息。

“你说的是全副武装的那种装备吗?”胡忧追问道。林河帝国士兵武器的配制有主副武器和手枪,手雷,军刀,全套装备称起来有三十公斤,胡忧一直就觉得他们带得太多了。

“是的。”

“那就不用担心了。”

把主副武器和手枪分别发下去就能把武装人数从两万变成六万,再加上手雷、军刀、后勤什么的,完全够用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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